河北:公众建议被列入政府立法范畴
日期:2008-06-30
作者:《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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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今年计划安排立法项目55件,其中根据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确定的立法项目共有8件,包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农民工权益保护、燃气、价格监测、商品条码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农村公路管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
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安排立法项目,是今年该省立法项目安排中的一大特色。据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石玉林介绍,扩大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度,是今年立法项目安排中的又一特点。
为推进政府民主立法进程,扩大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度,2007年10月至11月,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共收到项目建议360多条。经梳理,从中筛选出303条公众立法项目建议。除已确定的8件立法项目外,还有一些立法项目虽然是有关部门提出的,但也与群众的建议相符,比如《河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