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漂绿”
“漂绿”(greenwashing,又称“洗绿”)最早是由美国环保主义者杰伊•韦斯特维尔德 (Jay Westerveld) 在1986年提出,这个概念来源于杰伊•韦斯特维尔德的一次旅行,他在旅行中发现酒店经营者宣称为环保之目的而鼓励游客重复使用毛巾,但实际上却是为了节约运营成本,且还在通过大肆破坏环境来获取利润。
如今在ESG领域,“漂绿”被认为是指某个组织采取一种广告或营销的形式,欺骗性地说服公众其产品、目标和政策是环保的,而该等组织通常自身在环保方面存在瑕疵或者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举一个典型的“漂绿”例子,一个组织在宣传“绿色”上花费的资源明显多于在环保方面的投入。“漂绿”行为的范围极广,可以是改变产品的名称或标签以唤起对自然环境的联想(例如在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产品上),也可以是花费数百万美元将高污染的能源公司描绘成生态友好型企业的活动。“漂绿”行为掩盖了某些组织不可持续的议程和政策,如今“漂绿”遭到了越来越多的高度公开指责,也促使这个词语被日益广泛的使用。
《南方周末》曾发布十大“漂绿”表现,包括:
- 公然欺骗:企业的行为完全违背了其环境友好或可持续发展的宣称,或主观故意赋予产品虚假的"环境友好""低碳绿色"类标签,睁眼说瞎话。
- 故意隐瞒:一方面做出环境友好或可持续发展的宣称,另一方面却拒绝公开或故意隐瞒违反这一宣称的行径。
- 双重标准:在本地或者本国宣称是环境友好或可持续发展的,却在其他地区或者国家做出不符合该宣称的行径
- 空头支票:做出违背绿色和可持续理念的行径,造成环境危害后果,仅用口头道歉、而非采取实际行动来为企业树立"环境友好"的形象
- 前紧后松:企业做出环境友好或可持续发展的宣称,但对其供应链缺乏有效管理,不能贯彻如一,造成违反这一声称的行径
- 政策干扰:凭借业内的垄断地位和强大的游说能力,干扰或者阻碍某关于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产品的推出。
- 本末倒置:在不相关、或次要的产品或业务方面树立环境友好形象,但企业的主要业务或产品却违背了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的宣称。
- 声东击西: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环保绿色,却在其他方面违背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的承诺。
- 模糊视线:利用公众陌生或模糊的概念和字眼误导消费者相信产品的环境效益或公司的环保实践。
- 适得其反:企业的某项旨在保护环境或者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却造成了相反的负面影响。
02 典型案例
大众汽车
大众汽车在全球1,100万辆柴油车上安装了专门应对尾气排放检测的软件,使得车辆以“高环保标准”通过相关排放测试,但实际上其排放量超过了美国标准限值的40倍。最终,大众汽车遭受了巨大的声誉损害,时任首席执行官被指控欺诈和共谋,多项诉讼使得公司遭受数百亿美元损失,其股价在几周内暴跌了30%以上。
Keurig
Keurig公司引导加拿大买家相信他们可以回收他们的一次性塑料咖啡胶囊,只需打开顶部,倒出咖啡,然后把空的胶囊扔进可回收箱。但事实上除了魁北克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拿大大多数省份都不接受这种胶囊。因为这种胶囊的破坏性,去年多伦多市不得不从可回收箱中退回90吨塑料胶囊,因为这种胶囊对其他可回收材料的破坏。
Keurig被勒令改变包装上误导性的回收声明,并最终被罚款300万美元以及向致力于环保问题的加拿大慈善组织捐款90万美元。
Oatly
英国广告标准局(ASA)禁止了燕麦奶品牌Oatly的一项广告活动,原因是它有误导性的绿色声明。
这些广告将燕麦奶的碳足迹与牛奶相比较。然而,这种说法可能被理解为对所有Oatly产品和牛奶类型的全面比较,而实际上它是基于一个单一的产品。Oatly还引用了“气候专家”的说法,暗示了一种科学共识,即改用素食是减少环境影响的最大途径。但ASA发现这只是一个气候专家的意见,而不是像所暗示的那样是一个更大的科学家团体。
03 投资领域的“漂绿”行为
与投资有关的“漂绿”行为可以简单分为两类:
- 第一种涉及到对那些自己进行“漂绿”的公司的投资。这种投资可以是在知情或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在知情的情况下,往往涉及经理人由于财务原因对他们不想排除或减持的公司的“漂绿”行为视而不见。公司的这种“漂绿”行为,即公司试图让公众相信他们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得比实际更多,已经受到广泛批评。然而,它也可以有些微妙的形式,比如公司做出中长期的气候调整承诺,但这些承诺并没有产生与目标一致的行动影响,而且可以被核查出确实如此。
- 第二种则是涉及投资组合“漂绿”。基金经理利用包括ESG数据披露标准不统一等漏洞,一方面让投资者相信他们的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有助于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在实际投资时则出现投资行为和宣传的绿色主题不符的情况,例如贴上绿色标签的基金投资化石燃料、烟酒等。
面对日渐增加的“漂绿”行为,监管机关开始加大监管力度。
2022年5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一份监管报告中称纽约梅隆银行的投资部门涉及在管理的基金中,误导性描述其ESG投资理念,在2018至2021年期间,多支基金未展开有质量的ESG审查,银行最终同意以150万美元的金额和解,同时不用承认或否认相关指控的真实性。同年六月,SEC启动了对高盛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的ESG共同基金的调查,目的在于深入研究业界如何包装和营销ESG投资,是否存在资讯披露失误或涉及更严重的“漂绿”行为,最终高盛同意支付 400 万美元的罚款。更早些时候,德意志银行旗下资产管理公司DWS集团也因涉嫌“漂绿”而遭到了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多次调查。
在这场为全人类可持续发展而努力的共同行动中,全球监管都面临相似的困境,也即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政策及监管规则,无论是认定还是打击“漂绿”行为都存在较大的困难。但即使如此,我们相信随着各国监管部门对于“漂绿”行为认识的逐渐加深以及适用范围更广的国际标准的陆续出台,“漂绿”行为将最终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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