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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穗成功举行

来源:广东律协     日期:2016-06-16     作者:广东律协    阅读:3,433次

2016年6月4日,由省律协与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省律协税务专委会协办的“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广州举行。省律协税务专委会委员黄志威、马晓艳、陈彦、林永青、梁敏、谢志坚、陆星洲、王永敬、付纯庚和来自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财税法专家、学者约60人参加论坛。省律协副会长陈锡康,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张友好,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论坛开幕式由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大新华学院常务副院长杨卫华主持。
    本届论坛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为主题,下设“营改增优化设计的难点与对策”、“营改增与地方税制建设”、“营改增与新一轮税制改革”三个专题,共有11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6名评议人参与点评。论坛上,梁敏委员对我国房产税在持有环节是否存在开征的必要、企业股权投资不存在换取对价的目的而被视同销售是否合理,以及在不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发表了个人见解;黄志威委员对专家学者的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创办于2006年,至今连续举办了十一届,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并受到广泛关注,已发展成为我国南方省份财税法学术界于实务界的一个品牌学术活动。本届论坛紧贴“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热点议题展开,现场学术讨论热烈,取得丰硕研究成果,这对丰富和发展我国的法治理论,健全和完善“营改增”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拟稿、摄影: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省律协税务专委会,核稿:黎雪滢,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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