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清理机关办公建设项目
日期:2007-06-04
作者:赵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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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楼装修及设备配置超标、挪用政府专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这些违规行为将受到重点清理、查处。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启动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对象包括长沙市市级、县级和乡(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市直属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范围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在建的或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清查后,对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对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而擅自建设的项目,一经查实,没收后另作他用或拍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