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遭检举的是女律师陈月娘(洋名Phyllis),执业近30年。她昨天来到法庭,并通过文达星高级律师代表她说出为何不应该受到检举的理由。
文达星指出,陈月娘是在受到唆使(instigate)的情况下犯法的,而指示私家侦探去诱使她犯案的主使人,也应该在串谋犯案的罪名下被治罪。
被聘请去当卧底的私家侦探声称是受一组律师事务所聘请去进行调查的。陈月娘之前在受纪律委员会调查时曾经要求私家侦探披露主使律师的身份,以查明主使者的动机。可是,纪律委员会却认为没有这个必要。
文达星认为,整起事件是一些不择手段的律师所搞出来的。在本案中,主使人是为了铲除竞争者,而策划这起事件,千方百计取得对陈月娘不利的证据,以名正言顺地滥用法庭程序。
等其他案件律师辩护
三司才作判决
他说:“(他们)利用这个法庭,来达到自私目的和取得一己利益,这是非常过分的。”
基于还有多名律师也将因为掉入类似圈套而将在三司特别庭被检举,三司决定等到这些案件的代表律师下来一一在庭上作出辩护后,才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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