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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点燃了生命之火――樊(禺页)律师无偿帮助一白血病患者恢复学籍

    日期:2003-04-2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485次
双重打击
2002年3月,台湾籍的小敏(化名)考入了上海某大学广告系。3月5日,小敏办理好全部入学手续后,身体略感不适,但小敏还沉浸在圆梦大学校园的美好喜悦中,对此没有在意,只以为是一般感冒,1个多月后一张诊断书犹如晴天霹雳:急性淋巴白血病!这无疑给小敏和家人沉重的打击,小敏毕竟还是一位花样年华的少女啊!
4月15日,刚把爱女送进病房后,小敏的父母无奈地来到学校为她申请办理休学手续。校医务室得知小敏的病情后,马上同意了她的休学申请。在一片怜惜声中,广告系、班主任也同意了小敏的申请,最后剩下的一个图章要到学校总部去盖。面对身心早已疲惫的学生家长,学校的老师愿意代劳:“你们还是早点回去照顾病人吧!剩下的事,我们会尽快帮你们办理的,等办好后会立即通知你们来拿。”以后的日子里,父母在担心小敏病情的同时,还焦急地等待着休学的消息,期间又多次去校探询究竟,但总是毫无结果。
9月3日,小敏的父母突然被告知:小敏被学校除名了!令人惊诧的消息,给躺在病床上与病魔苦苦争斗近5个月的小敏的心灵又一沉重的打击。
“我要上大学”、“我要读书”,这种对大学生活的渴望犹如对生命的追求一样始终萦绕在小敏的心头,使之汇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不断支撑着她一次又一次地与病魔抗争。
面对病中的女儿受到的又一次打击,父母决定要为小敏讨回公道。经人指点,他们找到了华荣律师事务所的樊?律师。小敏的遭遇深深打动了樊?律师,当樊律师望着病床上那张苍白而又期盼的脸,一种强烈的关爱之心油然而生,他毅然决定免费担任小敏的代理人,直到学校恢复小敏的学籍。

讨回公道
此后,樊律师心系小敏,时刻牵挂着能让小敏重新成为一名大学生。从事律师职业的樊律师平时还要在学校任教,但他不顾工作的繁忙劳累,全身心地投入着小敏一案的工作。多少个白天,樊律师奔波于学校和市高教部门;多少个夜晚,樊律师伏坐在书桌前,研究案情,制定诉讼方案。
经过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樊律师将一份《关于小敏同学被学校除名的不同意见报告书》递交给了学校领导,希望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樊律师认为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可以申请休学;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而学校予以学生的除名,则是对学生的一种处分,但小敏生病并不等于犯错误。学校对小敏的除名违反了《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学校没有权力剥夺小敏的学习。同时樊律师再三恳请校方慎重考虑,一旦取消小敏学籍,不难想象这对于一个有着大学生活美好梦想,本应有花样年华而今却身患重症躺在病榻上需要社会和学校援助的少女将会是一个多么残酷的打击?!希望校方能伸出援手,给病魔缠身的小敏更多一些关爱、更多一些生存的希望。
樊律师充满感情的一番肺腑之言,打动了学校领导。2003年2月27日,在认真研究樊律师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后,学校终于作出了《关于恢复小敏同学学籍的通知》的决定。此后,学校又批准了小敏因患急性淋巴细胞型白血病申请休学一年的请求。同时学校还决定,在小敏患病期间,学校将为小敏办理每年可以获赔10万元保险金的理赔工作。

生命之火重新点燃
这一消息,给病床上的小敏再次增添了与病魔抗争的信心和勇气,日前,通过自身细胞再植,她已重新点燃了生命之火。在感谢医院和学校的同时,她要求父母一定要将一面锦旗送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她要感谢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更要感谢在她生命受到严酷打击时给她点燃了生命之火的樊(禺页)律师――一位素不相识、平凡而又高尚的好心人!
二ОО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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