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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被命名为第二批“上海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日期:2007-12-2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849次
    在12月26日下午召开的“2007年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会”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小禾从共青团上海市委书记马春雷手中接过了“上海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铭牌,市律协被命名为第二批“上海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出席了命名仪式。
    近年来,市律协多次承担上海市各大高校,特别是政法院校学生的毕业实习任务。2007年以来,先后接受了来自上海大学(6人)、华东政法大学(6人)、上海市外贸学院(5人)、上海政法大学(9人)、苏州大学(1人),上海工业大学(1人)、江南科技学院(1人)、南京陆军指挥学院(1人),共计30位在校或毕业大学生的在校实习或毕业实习活动。
    实习的大学生们先后参与了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上海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等2007年上海律师行业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会务工作,参与了上海律师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建设、上海律师2007年年度登记、青年律师人才库数据库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了《上海律师》杂志编辑、上海律师历史陈列馆筹备、老律师文库撰稿等行业文化建设以及协会各下属业务研究会的业务研讨工作,取得了“培养应用性人才,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积极效果。
    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市律协积极推动下属各会员事务所与各大高效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一方面能让“将来的律师”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方面也为律师事务所挑选人才搭建桥梁,同时能促进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校在各方面的合作。
    成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后,市律协将为大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机会,为大学生成才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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