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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会认可监管部负责人表示 完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从法律入手

    日期:2007-11-05     作者:蔡岩红    阅读:1,801次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监管部主任生飞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完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要从法律规范、行政监管等方面入手,确保认证市场监管制度和机制得以落实。
据生飞介绍,国家认监委近年来开展了多次对认证企业有效性的检查,强化了投诉案件调查,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在受理的400余件各类投诉中,对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撤销了3家认证机构、暂停了11家认证机构的资格,对3家认证机构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同时还撤销了23名认证审核人员的执业资格,暂停了7名认证审核人员的执业资格,并对11家认证机构给予了告诫和书面通报批评。
针对下一步如何完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生飞表示,首先要加强法律规范,完善认证认可条例的配套办法和相关规章,通过制定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企业等市场主体行为要求;通过加强行政监管,在国家认监委统一组织下,充分发挥地方认监部门的作用;注意行政监管与技术评价的区别,做到有作为、不越位、不错位;加强行政监管人员培训,提高地方执法监督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从业规范、制定行业规则,开展自律监管、维护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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