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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规定 明年起汽车车尾冒黑烟将被扣证

    日期:2007-10-16     作者:南京日报    阅读:1,356次
    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区域内行驶的“冒黑烟”机动车,将被处以暂扣行驶证、限期维修的处罚。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新增一款: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行驶证,责令限期维修;维修后,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发还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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