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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应该全年开放 条例或明年出台

    日期:2007-10-18     作者:许黎娜 实习生 何赦热 通讯员 丘东霞    阅读:956次
“广州 市公共图书馆服务研讨会”昨天在广州图书馆举行。此外,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如果计划顺利推进,《广州市图书馆条例(草案)》将在明年提交市人大审议。该草案规定,公共图书馆原则上必须全年开放。

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张润华在会上介绍,据测算,“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将新增24万平方米以上。张润华说,近几年来,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首先是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24亿元、总建筑面积达9.8万平方米的广州新图书馆将于2009年建成;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今年增加了一个4600平方米的分馆;新落成的黄埔区馆达到1.2万多平方米;改建后的越秀区图书馆面积也达到1.2万多平方米;2万平方米的从化市图书馆基本完工;规划面积达3.2万平方米的增城市新图书馆正在建设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张润华也指出,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覆盖面、服务能力还不能充分满足市民特别是边远地区市民的阅读需求。

据了解,草案对公共图书馆提出诸多量化指标,要求广州市、区及县级市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应当达到人均0.01平方米以上;街道、乡镇公共图书馆(室)的总建筑面积应当达到人均0.02平方米以上;公共图书馆原则上应每天向读者开放,市图书馆每周开通时间不低于70小时,区市馆不低于6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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