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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就《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16-12-29     作者: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银监会官网发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针对部分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制度和流程不够完善,未能充分发挥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制定《指引》目的在于指导商业银行规范抵质押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指引》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今年银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6]44号)以来,多次在文件中和会议上提及“全面风险管理”。表明随着利率逐步市场化,产品结构负债化,交易对手多元化,风险传导迅速化,有必要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监管要求。《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押品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责任,完善信息系统,规范押品管理业务流程。 
       二、押品科学分类,抵质押率动态调整。《指引》要求银行至少将押品分为金融质押品、房地产、应收账款和其他押品类别,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通过科学分类,有助于商业银行审慎确定各类押品的抵质押率上限,并根据经济周期、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及时调整。对于金融质押品,质押率相对较高;而对于房地产的抵押率一直以来控制较严,导致评估市场乱象,一些银行往往配合借款人根据贷款需求来倒算房产价值,LTV虚低。loan to Value,即《指引》中“抵质押率指担保本金余额与押品估值的比率”,公式为:抵质押率=押品担保本金余额÷押品估值×100%。
      金融质押品实际主要分为银行间市场和央行的流行窗口。银行间的金融质押品主要是质押式回购交易;央行的流动性窗口近期都是以质押融资为主,包括SLF,MLF,PSL,对质押品评级和流动性要求较高,质押率也都是央行设定。同日,为缓解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紧张,央行通过MLF释放了3900亿流动性,但同时也消耗了银行大量流动性资产。央行质押率表来看,国债一般在99%-95%;国开行和政策性银行债在94%-90%(10年以上90%,5-10年92%);AAA级企业债70%-90%质押率。合格信贷资产的质押率为50%-70%。
       三、将押品动态重估纳入了强制要求。《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押品价值波动特性,合理确定各类押品价值重估频率,每年应至少重估一次。对于押品的重估需要成本,而银监会在治理银行不规范经营过程中,已经明确将押品重估费用定义为银行经营成本,不得转嫁给借款人。《指引》并不强制要求所有押品都需要第三方估值,如果银行自身具备押品评估能力,仅对有法规及行政部门强制性规定的押品需要第三方估值。对外部评估机构实施白名单管理,也有助于治理评估市场乱象。
       四、押品随债权转让有助于洁净转让。《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向受让方转让债权的,应协助受让方办理担保变更手续。部分商业银行通过第三方通道实施关注类贷款和不良贷款非洁净出表,并未办理担保变更手续,而是通过同业存单或其他有价资产提供抽屉反担保。如果将债权未来形成的现金流包装为信贷资产收(受)益权设立信托计划通过银登中心挂牌转让则不需要办理昂贵的的担保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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