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要闻·立法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5-11-16     作者: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510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了目前我国基层文化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明确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年,全国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 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的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并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也提出了要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引导群众文体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最后,《指导意见》指出,应当创新基层公共文化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的发布将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完善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丰富和完善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供稿: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