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律师大有作为的天地---访"上海中小企业律师网"创建人王世兵律师
日期:2006-06-09
作者:党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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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末刚刚公布的《2005年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注册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了2300万家,其数量已占到全部企业数的90%以上,产值和利税分别占整个工业的60%和40%,对社会的贡献占75%。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了我国最为活跃、最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
但“报告”同时指出,诸多因素依旧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其中,法律风险是困扰中小企业成长的突出问题之一。
值得欣喜的是,沪上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牵手中小企业,为之成长保驾护航。日前,笔者专访了“上海中小企业律师网”创建人、上海市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兵,就“律师如何参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等问题进行了采访。”
中小企业应防范法律风险
笔者:作为“上海中小企业律师网”的创建人,在和中小企业的长期接触中,您认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法律缺陷是什么,应该如何来防范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王世兵律师(以下简称“王”):目前,中小企业法律缺陷表现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改制的重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建章立制作为主要工作。
此外,就是人治重于规章制度。对此,在改制和辅导过程中应重点解决,真正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执行。避免出现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管理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等情况。
笔者:您认为律师服务和中小企业发展之间,最大“连接点”是什么?
王:这个“连接点”在于帮助企业如何在改制转制中,适应法治环境。
首先,一个企业的发展必须遵循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通行的市场竞争规则,只能是对这些规则进行充分灵活地理解与适用,使自己的经营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轨道内有序进行。
其次,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范围内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个性化发展道路。在这个层面上,需要创新。
从这两方面来讲,都离不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律师所提供的服务。
法律服务创造企业效益
笔者:长期以来,人们对律师的认识常常局限于“打官司”,很多人都是遇到了麻烦,才会想到找律师。正是由于这种观念上的错误,使不少中小企业与律师的合作关系中存在着明显的短期行为。您如果看待这一现状?
王:律师为了适应客户的这种心理需求,往往就事论事地解决企业的某一个别的法律问题,而不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献计献策,提供整体的法律风险控制解决方案;其次,企业主往往只看重律师在某一个案件中的活动能力。事实上律师不只是打打官司,很多企业忽视了律师本应提供的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笔者:造成您刚才提到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很多中小企业业主首先关心的问题是资金,看中的是资金投入后的直接产出,而法律服务费用的支出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直接效益,他们尚存疑惑。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法律服务的投入与产出?
王:实际上,一个高水平的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是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律师工作的核心是为企业减少各种交易成本,避免或降低交易风险,而成本与效益永远是相对的。减少了成本,必然意味着效益的增加。
因此,可以这样讲,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从实质上讲,是一种能够创造价值,为企业带来效益的经济活动。
律师的作用将日益显现
笔者:您说的律师创造价值的过程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王:从企业创设开始,律师可以为投资者设计公司的内部组织框架,通过起草协议、章程等,协调平衡不同投资者在公司中的利益关系。随着企业的发展,律师可以帮助企业逐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公司的治理结构日趋合理。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律师可以从法律角度预防风险,使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各种协议完备、规范、合法并尽量减少争议解决成本。当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律师能够帮助企业确定最合理、最直接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进行重组、改制时,律师能够拿出一整套重组、改制的方案。这些工作都是非常专业化的,只有具备非常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政策、法律充分理解并且有强烈责任心的法律专业人士才能完成。很显然,律师在其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笔者:您认为,律师在中小企业的未来发展中,将扮演怎样的角色?
王:从法律上讲,企业无论大小,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无论何种企业都要加入到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去。在这种竞争中,中小企业仍然处于弱势,其生存与发展不可避免要付出更多代价。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设有专门的法律部门,并配备了专业法律人员来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而中小企业往往因规模较小,还没有条件设立专门的法律机构,为了更好地参与竞争,聘请高水平的律师就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首选方案。
因此,律师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