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律师告律师 “海城豆奶案”原被告律师又上法庭
日期:2004-11-1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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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全国首例律师告律师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曾在“海城豆奶事件”担任刑事辩护律师的伍和家指控同行向阳诋毁自己的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悉,这种同案双方律师告律师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更有意思的是,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为中孚所写的题词,竟也成了法庭上用以指认“不正当竞争”的证据。 在海城豆奶中毒事件中,伍和家担任了被告鞍山宝润乳业公司董事长郝国栋的代理律师,中孚律师事务所的向阳律师则代表受害者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伍和家称,向阳在郝国栋被判有期徒刑后,向公众散布说自己不是北京的注册律师,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没有注册登记,严重违反了律师职业规范和纪律。 对此向阳认为,《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包括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发生这样的行为,应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伍和家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且自己和伍和家分别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不存在争揽业务的问题,也就谈不上不正当竞争。 另外,伍和家还指称向阳所在的中孚律师事务所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孚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律师事务所黄页》和其网站中都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曾在1996年7月8日亲笔为中孚题词‘做人民的好律师,维护法律的尊严’。”伍和家说:“中孚此举意在向公众明示或暗示自己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严重违反了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他请求法院要求该所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并向全国律师发表致歉信。 对此,中孚律师事务所表示,肖扬的题词是对全体律师的鼓励,应该广而告知。《北京律师事务所黄页》中引用题词也是经过司法局与律协认可的。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