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为了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徽省地方立法的参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201 2年立法规划建议。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提出的建议项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法规草案文本。在提出建议项目的同时应提出立法的目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或法规草案文本可邮寄至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也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