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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繁叶茂花香浓--写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之际

    日期:2004-12-2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10,007次
从1979年上海恢复律师制度至今,上海市律师协会整整走过了25年的风雨历程。25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的进步。迎着政策的温暖阳光,沐浴着改革开放的和风细雨,上海律协从一棵幼小的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且已经枝繁叶茂、花香四溢。与我国法制建设同步、与社会规范同行,上海律协成了全市6000余名律师名符其实的“温暖之家”。 为有源头活水来--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 时值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之际,记者来到了位于中山西路的上海律师会堂,采访了律协本届理事会会长朱洪超。 记者:有关材料显示,在去年的上海社会行风测评中,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评分达到81.36分;社会满意度高达83.55%,比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说明上海律师的社会公信度和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请问本届律协在队伍管理的机制和体制上有哪些创新? 朱:“观念一新,万两黄金”。要说队伍管理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我个人认为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我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内的律师队伍管理理念,叫做“有思路才有出路,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改革才有希望,有发展才有前途”。其次,在制度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上,既以求真的态度解决继承问题,也以务实的态度解决创新问题。本届理事会制定了“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优化环境,开拓创新”的工作方针,在努力建设具有亲和力和权威性的自律组织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了包括维权、培训、服务、业务研究、规范管理、对外交流、对外宣传、惩戒与调处、紧急事态反应以及推动律师参政议政等一系列行业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例如,律协通过专题调研,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规范,建立起以组织规则体系、行为规则体系、业务指引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上海市律师协会自律规则体系,逐步使行业管理有章可循,执业活动操作有序,对规范律师行为和增强律师诚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然,充分行使管理职能只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部分而已,事实上,在本届理事会任期内我们还在构建为律师服务的机制上花了很大的力气。如以解决律师执业环境为主的律师维权机制、以解决律师的职业保障的保险制度、以解决律师的后续发展问题的律师培训制度等等。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上海律协从无到有,倾注了历届理事会的集体智慧和韩学章、王文正、张凌等历任会长的心血。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进的。 三是正人先正己。第六届理事会在成立之初,便建立了律师协会民主管理机制,确立了“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以此来理顺协会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协会能在科学、有序、高效、健康的轨道上履行自己的职能。 记者:我们注意到,你在任期内曾经为律师的参政议政做了不少鼓与呼的工作,而站在维护法律公平的角度,律师又是整个法律环节中具有独立人格的部分,你希望律师能更多地在政治舞台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朱: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略的不断实施,客观上为上海律师阔步走上政治舞台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从律师的职业性质上说,作为社会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手中的权利既不是公权,也不是私权,而是一种社会权利,其职业性质决定了这种权利横亘于公权和私权之间,可以平衡社会利益,调节公权和私权的利益冲突,降低社会危险系数,起到稳定社会的“安全阀”的作用;另外,律师作为专门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他们通晓法律、洞察社会、了解民情,这也是他们参与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优势所在。因此,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可以为依法治市献计献策;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通过参与立法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可以推动民主和法制建设。近几年,上海律师参政议政取得历史性的突破,在市、区“两会”换届选举中,有越来越多的律师进入市、区(县)两级人大和政协,有的还被聘任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咨询专家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组成员。这些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不负人民重托,积极参政议政,多次提出了许多切中时弊而且关系国计民生及上海发展的重大提案和议案,得到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以及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同时,律师还在社会利益冲突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在去年动拆迁矛盾相当突出的时候,上海律协组织了264名律师参加“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为此,协会还多次举办专题研讨会,对动拆迁矛盾与纠纷之症结所在及发展趋势进行调研,研究并提出应对之策和立法建议,积极推进动拆迁法律与政策的不断完善,由此表现出了上海律师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政府、群众排忧解难的大局观。 记者:你在任期内认为自己最满意的工作是什么?而最大遗憾又是什么? 朱:事业永无止境,能让自己感到一丝宽慰的是,在任期内,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为上海律师制度的建设和律师行业的自律打下了一点基础。至于遗憾的话,是在律师的有所作为上还不尽如人意,致使我们在参与依法治市的工作中离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一席谈 律师协会怎样才能使律师团队成为“依法治市”的推动性力量,将其服务职能发挥到最大化?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 多种职能,服务为先。万秘书长指出:“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律协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为律师服务,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弘扬律师的正面形象。”这届律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协会第一次由专职律师而非行政官员来担任会长,所有执业律师均为会员,由会员选举代表,代表选举理事,所有职能都按照民主程序一步步履行。这种变化是上海市律师业与国际接轨迈出的可喜一步。 没有制度,不成方圆。第六届上海律协自成立以来,就把建章立制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令人欣慰的是,这届班子制定的每条程序规范都在实际工作中派上了用场,说明这些行业规范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行业自律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既能够帮助律师维护其自身权益,也对律师本身的违纪违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 措施得力,维护诚信。诚信是律师服务业的内在灵魂。用制度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成为本届律协的经验之谈。律师协会通过专门网站对上海市律师的资质、简历做了具体描述,如某律师曾有违纪违规行为,协会还会在网上予以公布,老百姓可以通过上网查询了解相关资料。 通过这些有效措施,律协逐步形成了对律师的一种良性约束。万秘书长告诉我们,由于措施得力,近年来,律师的行风测评成绩有了明显提高。 社会意识,要靠培养。有的律师一谈到案件,必然离不开“钱”字,缺少正义感,损害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公信力。有鉴于此,律协在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近年来,律协开展了多项活动,免费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政府进行信访接待,帮助社区解决疑难问题,还积极倡导律师参政议政。这届协会共有87位律师当选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队伍中还有很多人当选为劳动模范和十大杰出青年。 有效培训,无限发展。为了让律师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更新律师知识结构,上海律协一直在探索适合律师业务发展的、有效的岗位培训方式。协会要求律师每年须自觉参加培训40课时,否则在来年将取消注册资格。除了学习新的法律,律协还经常组织律师对前沿法律展开学术研讨,对典型的疑难案例还会组织专题研讨会。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随着时代的发展,上海律师将会在依法治市的城市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展示上海律师形象的“APEC”会议--王小耘谈第三届全球律师协会会长峰会 2004年11月4日,被誉为律师界的“APEC”会议的世界第三届全球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在上海隆重召开。来自纽约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19个世界主要城市的20位律师会会长及高层人士40余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开创了首次在发展中国家召开一个由发达国家倡议成立和参与的国际性律师盛会的先河。 如今,虽然会议的大幕早已落下,但会议的组织者至今还不断收到来自世界各地与会者的感谢电,有的表达了与上海律协合作的良好愿望。 日前,记者来到小耘律师事务所,请已连续参加三届会长峰会,本次会议组织人之一,现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的王小耘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回顾。 据王小耘介绍,世界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由纽约市律师协会、伦敦律师协会、巴黎律师协会的会长和东京律师协会国际委员会主席共同发起创立,上海市律师协会受邀参加了于2001年11月和2003年3月分别在纽约、巴黎举行的第一、第二届会议,并在参加第二届会议时,正式向大会提出了申办申请。 “会议的申请可谓一波三折。首先,该会议是由发达国家律师协会发起的,并且只能由发达国家轮流举办;其次,该会议的成员国都是一些发达国家。当然我们也是有备而来,我们审时度势,先是成功地说服主办方改变了申办程序,我们又在大会上作了精彩的申办发言,借此机会向大会成员充分展示上海市律师协会申办这样的大型国际会议的诚意、决心和信心。之后,在两轮无记名投票表决中,我们先是取得决胜表决权,后又在最后的表决中战胜了日本东京,最终将大会的主办权成功地揽入自己的怀抱”。谈起申办此次会议,王小耘仍然面露喜悦之情。 25年来,上海律师业的长足进步已经引起了世界同行的注目。而三届世界律师协会会长高峰会议能够在上海的成功举办,恰是上海律师界开放的心态和敢于与世界一流的法律专家展开平等对话的自信心的一次集中体现 大舸中流下--前进中的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十五载风雨兼程,二十五度春华秋实。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上海市律师协会也应运而生,在筚路蓝缕的艰苦历程中披荆斩棘,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里发展壮大;特别是近几年来,上海律协紧紧围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个主题,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增强律师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谱写行业管理的崭新篇章。 管理篇-- 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上海中山西路上,矗立着一座银白色的大厦--“上海律师会堂”,这就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所在地。 以执业律师朱洪超为会长的第六届理事会,就是在这里建立了律师协会民主管理机制,确立了“议、审、决、监、行”的协会治理结构。 上海律协以律师管理和律师执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行业管理。近几年来,上海律协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规范,制定并实施了包括《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在内的40余件行业规范、包括《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指引》在内的15个律师业务指引体系、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共13个组织规则体系,逐步使行业管理有章可循,执业活动操作有序。 上海律协致力于建设自我维权、组织维权、社会维权三个体系,并积极争取从立法源头上维权。 近三年来,上海律协推行了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每年用180万元会费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保执业责任险,此举维护了当事人以及律师的合法权益。 在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一方面加强律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方面充分发挥律协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的积极性。凡重大问题均由律协党组决定。同时,上海律协与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和区、县司法局建立了定期例会的工作交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在律师行风建设中,市律协一方面坚持正面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多次评选职业道德标兵、优秀律师,通过评选表彰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弘扬行业正气。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和执业纠纷。 上海律协积极构建紧急事态反应机制,增强了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功能与活力。此外,上海律协开展对外宣传和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近三年来,已举行了10次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介绍协会动态和活动,就重大事项适时发出律师界的声音。 培训篇-- 坐落在野马浜绿树丛中的上海律师学院,风景秀丽,环境优美,从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上海律师的培训基地,上海律师每年都要远离喧嚣的市区来到这里参加为期五天的集中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律师继续教育越来越成为广大律师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上海律协将改革律师培训方式,完善培训课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内容广泛的培训活动,作为新世纪律师发展的重要课题。 从2000年上海律协开始实施2+3培训模式,每年举办各种讲座和研讨会二三十次,参加者达数万人次之多。 从2004年起,上海律协建立了律师岗前培训制度。今年已对361名新律师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岗前培训。最近,上海律协决定进一步加大对新律师的实务培训力度,与上海仲裁委员会商定,聘请实习律师作为仲裁庭的兼职记录员,参与审理各种案件,培养和锻炼新律师的实务能力。 责任篇-- 加强律师的政治参与度,有利于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有利于促进法治化进程。在2003年上海市“两会”换届选举中,律师参政议政取得历史性的突破,87名律师进入市、区(县)两级人大和政协;还有3名专职律师分别被聘任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咨询专家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组成员。在近两年的上海市“两会”中,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提出了涉及国计民生和上海发展的114件提案和议案,受到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上海律协从2000年起被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列为上海市制定法规、规章提交审议前必须征求意见的单位。四年来,市律协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立法前期研究与论证,对一百多件国家及上海市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提供了许多具体而有价值的意见,受到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 上海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在去年动拆迁矛盾相当突出的时候,上海律协成立了“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264名律师积极报名参加,截至2004年8月,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动拆迁咨询9124件,律师代理动拆迁案件105件,并已结案19件。律师志愿者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被拆迁人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领导的肯定;二是上海律师参与19个区县政府领导的每周四的信访接待已形成制度,直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团成员每周一、三、五轮流参加市委、市政府的信访接待,每年平均接待来访市民3000多批7000人次左右,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体性上访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运用法律化解纠纷。 开展法律援助是律师履行社会职责的又一项重要工作。至2004年11月份,今年上海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刑民案件477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1%,律师接待法律咨询17万人次。许多事务所与所在社区签订共建精神文明协议,参与社区文明建设等活动,在市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交流篇-- 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和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新形势,上海律师业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近几年来,上海律协加强对外交流活动,每年都要组织数十名律师出访,拜访国外的一些律师协会、法院、律师事务所,开展考察和交流活动;每年要接待来自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百人的律师代表团,与许多国家的律师会建立了包括业务交流、律师培训、信息往来及相关法律业务资料交换等方面的合作关系。2002年以来,与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律师就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上海市律师协会先后与新疆、甘肃、青海、云南等地律协签订了合作协议。四年多来,市律协已举办了11期律师实务研修班,为300多名西部三省律师进行培训,并先后组织多名资深律师赴新疆、青海等省区开展讲学、交流活动。 服务篇-- 多年来,上海律协坚持服务广大律师和律师事业的宗旨,想律师所想,急律师所急,办律师所需之事,增强了律师协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推动了“律师之家”的建设。 上海律协于1981年创办了《上海律师》月刊,二十多年来,一直按月免费发送给每个律师。1999年4月,在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免费安装电子信箱的基础上,上海律协率先建立并开通了上海律协网站--东方律师网。与此同时,上海律协还会同市司法局斥资建立了网络信息培训中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举办了一百多期初、中、高级网络信息技术培训班,全市五千多名律师及事务所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了免费的培训。上海律协注重为广大律师排忧解难。从1998年开始,建立了律师医疗互助金。六年多来,累计报销医药费2万多人次,累计发放住院补贴、重病和死亡补助以及报销医药费达800多万元。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上海市律师协会决心在市委和职能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创造新的辉煌。 从数字看上海律师 ●上海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133名,专职律师119人,兼职律师14人。 ●现在有72家外地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分所。 ●现有62家国外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共有10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办事处。 ●上海已有4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美国的纽约、西雅图和澳大利亚、德国开设了分所。 ●上海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 ●近三年,上海共有86位律师担任了市、区两级人大和政协委员,仅在近两年的“两会”期间,上海律师就提交114件提案和议案。 ●近三年,上海共有两位律师获得全国先进人物的称号,其中小耘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耘获得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称号,公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殷畹秋获得中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4年,上海律师共有四人获得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他们分别是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吕红兵律师,华联律师事务所王晨波律师,天一律师事务所张美善律师,申江律师事务所黄亚忠律师。 ●2004年,孙志祥、钱丽萍、詹耀华、牟炼、贺建芬、裘索、赵继周、黄绮、吴萍、陈洁获得上海市十大优秀女律师称号。 ●2003年,王嵘、游闽键、秦悦民、陈国庆、刘维、丁伟晓、乔文骏、岳文辉、吴坚、陈刚获得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目前,上海年龄最大的执业律师是供职于宝生律师事务所的张中律师,现年81岁;上海年龄最小的律师是现供职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张睿律师,现年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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