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潍坊市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任职的曹律师认为,允许 个人开设律师事务所,会受到律师的普遍欢迎。曹律师说,以前国家规定律师事务所只有国家出资、合作、合伙等三种组织形式,但实际情况是,为规避法律限制,很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实就是个人开办的,这种类型的律师事务所能否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合伙人是否相互信任。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潍坊市律师事务所共有52家,执业律师534名,其中大多是两三个人到10人以下的小所。而法律允许个人开设律师事务所后,那些有名无实的合伙人及想独立发展的律师就可以出来“单干”,从而省去合伙人之间的分歧和摩擦。
采访中,一位律师向记者透露,目前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最感兴趣的是单位客户,为个人提供律师服务的几率很小,因为个人案件一般案值小,律师服务费挣得少,有的甚至拒绝为个人打官司。而个人律师事务所则可以凭借其贴近群众、成本较低的优势打进法律服务市场,且受益最多的还是老百姓,今后打官司就像进“超市”一样,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挑选相应的律师。
至于个人律师事务所服务是否能令人放心,潍坊学院法学院的张教授认为,由于新《律师法》对个人开办条件、律师的工作经历和职业信誉等都有严格规定,这样就把个人律师事务所严格纳入了政府监管范围,对由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来的风险起到了规避作用。(记者 蔚晓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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