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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官司不赢赔你15万!

    日期:2006-08-22     作者:张雷 实习生 刘水婧    阅读:1,788次
    官司包赢,不赢赔你15万。白纸黑字,法律工作者李喜梅拍着胸脯,写下了承诺书。

“这事与我无关,你的损失凭啥让我担?”官司输了,被告席上的李喜梅露出了另外一张面孔。

承诺:不赢官司就赔钱

;2004年11月12日,摊上医疗纠纷的孙某找到了法律工作者李喜梅。李当场打起了包票,这案子11月18日肯定结,15万赔偿款准到手。如果到时候没拿到,我赔给你,并把这承诺写到协议里。

日子到了,钱却没到。李喜梅又以办理医疗纠纷急需活动经费为借口,从孙某手中取款4.6万。结果呢官司还是输。孙某从李喜梅那里只要回3万元。今年4月份,孙某将李喜梅以及所在的法律服务所告上了法庭。

真相:上当的不止一个

法律服务所很快给了反馈,李喜梅因违反执业纪律,已于2004年11月被开除。

正式开庭前,李喜梅的代理律师王琰给孙某看了一份裁定书,这让孙某大吃一惊。裁定书上写明,2005年6月,姜某将李喜梅告上了法庭。当时李喜梅保证,法院决不会判决姜给付对方11万元。除了法律服务所收的800元代理费外,李又向姜要了5000元。一审输了,李又承诺二审赢,但干脆没有为姜提出上诉请求。姜将李喜梅以及其所在服务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万。和平法院驳回姜的诉讼请求。

撤诉:掏2420元诉讼费

裁决书上写明,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李喜梅在代理原告诉讼期间,对原告做出的有关其代理诉讼案件裁判结果方面的任何承诺都无效。

看到胜诉无望,7月20日孙某向和平法院申请撤诉,他仍需要支付一半的诉讼费2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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