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23日电(记者李烁 罗争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23日宣布,自2008年以来,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初步得以遏制,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其中,2010年上海法院判决的犯罪未成年人同比下降34.27%。与此同时,上海的外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较突出,需要社会各界加以关注和解决。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上海未成年人犯罪逐步上升的势头初步得以遏制,2008年法院判决的犯罪未成年人数首次出现下降,2009年同比下降19.29%,2010年同比下降34.27%。同时,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数已超过刑事案件数,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则很少,2010年一审审结的未成年人行政案件为6件。
与此同时,近年来上海的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其中,2010年非上海籍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4%。为此,上海法院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向非上海籍未成年人聚集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延伸,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律意识,懂得遵纪守法。此外,为帮助非上海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上海高院及有关部门还建立了六个市级“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进行跟踪考察帮教,以便其顺利回归社会。
针对少年审判工作的特点,上海法院在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中积极主动释明、主动调解,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在2010年审结的1525件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率超过92%,调解结案的811件,和解后撤诉结案的278件,调撤率占案件总数的71.41%,比普通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高出近11个百分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志先表示,上海法院将不断提升少年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积极完善少年审判组织结构建设,有效延伸少年审判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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