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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将阿列为"禁止旅行国" 未经允许赴阿将受罚

    日期:2007-08-02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1,170次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塔利班绑架韩国人质事件目前尚未解决,而阿富汗已经被韩国政府列为“禁止旅行国”。

    韩国政府1日举行护照审议委员会,根据新《护照法》将阿富汗指定为禁止旅行国。此前已指定的“禁止旅行国”有伊拉克和索马里。今后,如果在没有得到政府允许的情况下前往并滞留这些国家,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款。

    目前,除了韩国军人之外,还有220多名韩国国民滞留在阿富汗,如果他们想继续留在阿富汗,必须得到政府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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