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班子·新气象·新思路
日期:2008-06-0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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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风和日丽,姹紫嫣红。市律协连续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会议,在刘正东会长主持下,紧锣密鼓地进行谋篇布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正式开始运作。
新班子朝气蓬勃,出手就是大手笔。决定在专门委员会中增设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至此,市律协共有14个专门委员会。刘正东会长统管全盘工作,并分管规划与规则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厉明副会长分管资产与财务委员会、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乔文骏副会长分管外事委员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委员会;李慈玲副会长分管文体与福利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女律师联谊会);陈乃蔚副会长分管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维权委员会;徐晓青副会长分管纪律(惩戒)委员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同时,将加强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员与代表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该两个专门委员会均由会长兼任主任,五位副会长兼任副主任;并在19个区县设立律师工作委员会。此外,还对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决定将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委员会、青年律师成才研究委员会升格为专门委员会;增设环境与资源法律研究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研究委员会。
理事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经过热烈的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全国“双优”评选机构,按照全国律协的要求,推荐6家律师事务所与6名律师参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评选活动;决定聘请缪林凤、吕红兵、毛柏根、王小耘等四位同志为八届律协顾问;并讨论修改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等事宜。
在八届二次理事会上,刘正东会长根据市、局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结合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突破“瓶颈”的建议以及律师代表们的意见,深思熟虑地提出了八届律协理事会今后三年在四个方面的工作思路:
一、关于上海律师业
(1)结合今年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明年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大力宣传上海律师业发展成就,宣传上海律师的社会责任,宣传上海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
(2)结合上海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把上海律师业的发展放到现代服务业中的专业服务业大背景中去考虑、去研究、去宣传。在市局领导及市社会服务局、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发改委市场中介服务处、市工商联的协同与支持下,与其他专业服务业一起共同努力争取执业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争取行业政策(收费、税收、人才扶持、机会扶持)的进一步细化。
(3)结合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定位,深入研究、发掘、发挥上海律师对促进“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作用,与上海市有关单位或部门如金融、航运、外经贸、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共同探讨、研究与“四个中心”建设有关的社会法律问题。让上海的各级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在建设“四个中心”过程中听到上海律师的声音,在需要法律服务时首先想到上海律师,优先选择上海律师。
(4)结合上海市场经济建设的完善,进一步培育、规范上海的法律服务市场。对于市场经济发展中及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的热点领域、新兴领域,要注意培养相关的法律消费意识、消费习惯,大力培育诸如现代物流等新兴的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研究上海律师间诸如低价低质等恶性竞争问题,进一步研究国外律师的的诸如通过办事机构、投资咨询公司、个人所等方式进行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以进一步对上海现行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自我规范。
二、关于上海律协
(1)结合这次换届,作为上海律师领导机构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及各专门委员会,一定要勤勉尽职,在继承历届律协特别是六届、七届律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思考和探索新时期新情况下的有针对性、有效的工作措施,特别要做到“三个指导好”:指导好合作所向合伙所、个人所的转制;指导好合伙所向特殊的普通合伙转型;指导好部分“提成制”律所向“公司制”律所转变。真正做到“干干净净为律师服务,踏踏实实为律师办事”。
(2)结合这次代表大会中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的秘书处,一定要恪尽职守,在坚持以往一切好的做法、好的作风的基础上,针对广大律师特别是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要求,进一步探索把上海律协建成“律师之家”的方法、途径;进一步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使广大律师敢来、愿来、多来,防止出现所谓的“三难”(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现象。
(3)结合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调整、改革以及广大律师对律协在业务交流、业务研讨、业务开拓、业务提高方面的要求,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组成、运作将充分遵循“开放性”、“竞争性”原则,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今后开展的一切活动均应通过东方律师网、通过律所向上海律师公开,凡是对有关专题、有关研讨感兴趣的律师均可参加;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负责人原则上尽量通过竞选产生,变“要他做”为“他要做”,并要积极发挥各专业领域本市知名专业律师在业务研究委员会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活动经费要向活动多的、活动好的业务研究委员会倾斜;充分发挥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在职业培训以及上海律师与外地律师、与国外律师业务交流、业务研讨中的主导作用。
(4)结合律协代表团制度(试行)的经验和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筹建,尝试进行市律协部分职责特别是为广大律师服务职责的下放,充分发挥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在进行区县律师自律管理、区县律师“两级”管理和“两结合”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在经费、福利等方面尽可能地对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进行必要的倾斜,让律协的工作、律协的活动与广大律师更近一点。
三、关于上海律师事务所
(1)结合6月1日实施的《律师法》规定,积极配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合作所向合伙所、个人所的转制,合伙所向特殊的普通合伙所转型的工作,并以此作为推进上海律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的重要契机。
(2)结合七届理事会的建议和广大律师的希望,主动、认真做好律所“公司化”的模式研究、转型研究,为广大“提成制”律所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特色的“公司化”模式和向适合自己发展特色“公司化”模式方向发展做好引导、指导工作。同时,考虑到“提成制”目前仍为很多合伙所采用,也要做好“提成制”模式的利弊研究和规范“提成制”的研究,使“提成制”为本市律所的发展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3)结合今年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工作,在以公开、公正、公平方式选出真正能代表上海律所管理水平、发展特色的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同时,认真做好优秀律所的经验、模式总结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律所在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面的榜样作用,并以此为契机,在适当时候开展“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工作,让上海在涌现一批优秀律师如“东方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的同时,涌现越来越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提升上海律师的整体实力。
(4)结合上海律协在外事工作及同外地律师交流方面的丰富经验,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律所的“四化”建设,认真考虑并积极推动上海律所管理责任人(主任、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等)向国内优秀所、成功所及国外大所、百年老所的学习、考察、交流、研讨工作,不断拓宽上海律所管理责任人的发展视野,为上海律所的长远发展、健康发展、稳步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四、关于上海律师
(1)结合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以及上海律师紧缺型人才的瓶颈,要以律师学院、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和外事工作为平台,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支持,大力发展、培养、壮大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迫切需要的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商贸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新型专业律师,要使上海这方面的律师“叫得出”、“选得出”、“走得出”。
(2)结合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特别是社会各界对律师参与维稳工作的期盼,继续鼓励广大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发扬光大过去上海律师参与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成功经验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新的有效做法,特别是在“大学习大讨论”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律师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在表彰、宣传公益律师群体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上海律师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形象。
(3)结合上海律师队伍中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已产生的“金牌代表”、“金牌委员”效应,组织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有实质内容、实质效果的参政议政方面的交流探讨,进一步有组织地提高上海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争取涌现出更多的“金牌代表”、“金牌委员”,不断提高律师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
(4)结合上海律师生存状况调查,关注律师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在更多关注青年律师的同时,也要更多地关注老年律师,帮助老年律师不断突破知识“瓶颈”、业务“瓶颈”,使老年律师有一个轻松执业、轻松生活的晚年律师生涯;在更多关注女律师的同时,还要关注郊区律师的发展,通过执业经验的分享,特别是组织“东方大律师”及其他优秀律师到郊区律师中“传经送宝”,帮助他们突破开拓业务、提升业务方面的“瓶颈”。
刘正东会长还指出了今年必须重点关注的八项工作:
一要尽快做好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调整及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争取五月份全部完成;同时,要就上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及时发出上海律师的声音,增强广大律师对专业委员会以及社会各界对律师的关注度,为上海律师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积极配合全国律协做好“双优”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把真正能代表上海的优秀律所、律师推荐到全国“双优”评选中去,并将“双优”经验向全市律师、律所传播。
三要抓住《律师法》6月1日的实施之机,宣传好律师法、宣传好上海律师,争取开展几项诸如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交流等活动,为上海律师营造一个有利的执业环境。
四要组织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参与到“三个调解”中去,高度关注与“维权”、“人权”有关的法律服务问题,增强上海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五要开展好与奥运有关的法制宣传活动,并继续做好上海律师参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为奥运的成功举办贡献上海律师的力量;同时也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中的法制完善问题、法律服务问题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六要协助上海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与律师执业、百姓民生等有关的议案、提案的调研工作、研讨工作、撰写工作,力争在明年“两会”上提出一批有质量、有水平、有影响的议案、提案和书面意见。
七要在适当时候组织有理事及律师代表等参加的与北京、广东等地律师的发展交流、业务交流活动,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为上海律师业“瓶颈”的突破提供有益的借鉴。
八要坚持对新律师普及为主、对老律师提高为主的培训思路,进一步提高上海律师职业培训水平。同时,要理顺与律师学院的有关关系,把律师学院建设成高质量、高效率的律师培训基地。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坦陈自己的感受:新班子,新气象,新思路。他说:出席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的有近一半是新代表;80%的理事、监事是新当选的;可谓新老交替,继往开来!广大律师对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许多新的期待。他指出,律师是民主法制的推动者,也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受益者,要认真研究制约和阻碍律师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拿出突破“瓶颈”的有效措施,把上海律师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广大律师为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他要求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尽职尽责,进一步规范活动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努力实现上海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
上海市司法局律管处调研员张国杰出席了会议;监事长朱洪超和监事会监事以及律协顾问王文正、篑延庆、吴伯庆、武延年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