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价格违法举报制度
日期:2001-04-0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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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物价局发布《四川省价格举报工作规定》,推行价格违法举报制度。
该规定要求,各级物价局设立价格举报中心,接受市民价 格投诉,并在20日办理完毕。
据悉,当消费者或企业在消费及缴费中遭遇价格侵害时,可向各级价格举报 中心举报。接受举报者接到举报后,立即逐项填写《价格举报登记表》,统一编 号,并按照举报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类,并立即着手调查处理。普通价格违 法案件应在2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办理期限,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 月。举报者在案件办理后15日之内可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