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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我们如何提炼和弘扬“东方大律师精神”

    日期:2007-05-13     作者:新民晚报    阅读:3,049次
    ◆吕红兵

    今夜星光灿烂,大律师从东方走来。“首届东方大律师”的评选宣传活动随着一台“走向法治,促进和谐”的大型颁奖文艺晚会的结束而徐徐地落下了帷幕。10位德技俱佳的东方大律师走上领奖台,接受代表至尊荣誉的奖杯。评选的大幕虽然圆满落下,但是围绕着寻找东方大律师的精神内核和文化价值的序幕则刚刚展开。这也正是我们开展评选宣传活动的初衷:以一种精神激励上海8800名律师在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奋发有为,以一种文化引领上海8800名律师在追求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实施中体现价值。

    法治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方式,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在完善法治和构建和谐进程中,律师可谓是举足轻重、不可或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前所未有地以党的文件的方式多次提及并论述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也为律师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探讨、提炼并光大“东方大律师精神”就显得更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10名东方大律师作为法治精神的传播者,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作为民主法治的践行者,孜孜以求,不懈努力。“东方大律师精神”是上海锐意进取、奋发开拓的城市精神在律师行业的集中体现,是改革创新、艰苦创业的时代精神在律师行业的集中反映。“东方大律师精神”是上海律师追求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法治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进行业自我完善的理论武器,是上海律师队伍先进品格的高度概括,是上海律师在参与“四个中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应体现的核心价值。

    10位东方大律师,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迥然不同,其办案风格也各有特点,但其中体现的目标价值与本质属性却殊途同归、一脉相承。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忠实客户、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我们看到了勤奋学习、精益求精的专业理念,我们看到了追求公正、维护法治的事业属性,我们看到了引领队伍、甘当楷模的榜样气质。这些都构成了东方大律师的精神内核,从而充实了上海律师的核心价值体系。

    相约春天,龙跃浦江。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提炼了“东方大律师精神”,“东方大律师精神”推动了上海律师事业发展的进程,我们应该大张旗鼓地、理直气壮地弘扬“东方大律师精神”。宣传律师不纯粹是宣传律师,更重要的是宣传律师制度,而律师制度正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传播法治精神,而法治精神正是我们这个城市精神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东方大律师所代表、所承载的上海律师精神内核,写进我们的律师行业精神中,写进我们这座诞生东方大律师的城市精神之中。

    (作者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组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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