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各区动态

各区动态

黄浦区司法局组织律师为人民路隧道动迁工作提供服务

    日期:2007-07-18     作者:律公科    阅读:2,685次
  犯罪嫌疑人潘建胜系人民路462号被动迁户,因犯毒罪被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关押在杨浦区看守所,目前正处在上诉期。动迁公司到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潘建胜落实动迁协议,遭到杨浦区看守所因正处诉讼期间不得会见外人为由而拒绝。7月16日下午区司法局选派干部蔡书喜同志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局公律科取得联系,要求派遣律师协助动迁公司会见被动迁人潘建胜。公律科接报后立即派员到动迁公司了解情况,得知被动迁人潘建胜系户主,虽然其妻刘素蓉(外来妹)受托办理动迁事宜,但对其进行房屋安置还是货币安置未做明确表态,动迁公司认为潘建胜系服刑人员,将来回归社会后应有安身之处,拟房屋安置为好,但其妻要求货币安置。为保护被动迁人潘建胜的利益,动迁公司急需与潘建胜会见并落实动迁方案。第二天上午,律公科立即与杨浦区看守所取得联系,要求看守所给予特殊照顾,在征得杨浦区看守所同意的情况下,律公科立即出具司法局介绍信并派遣经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法理律师与动迁公司工作人员一起赶赴看守所与被告见面,使这一动迁方案得以落实。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