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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奋进 永续新篇章——上海律协与内蒙古律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24-09-25         阅读:592次

“风劲帆满海天阔,奋楫潮头逐浪高。”为加强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两地的沟通联系,提高内蒙古律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22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主办、包头市律师协会协办、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合作签约仪式”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专题培训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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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瑞和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叶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包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包头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慧东致辞,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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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研究院院长朱树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潘瑜,上海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思维,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部主任金鹰出席签约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律师协会代理秘书长李英勇,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监事长张承根,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宾、王冠军,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胡蔚豪,包头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左会军,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的40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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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和在讲话中指出,这次签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的具体行动,也是双方加强高层次战略合作、携手推进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性措施,标志着沪蒙双方进入到紧密合作、共谋发展的新阶段。协议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让我们再一次搭上了上海市律师事业发展的快车,在学上海之长、借上海之力中,推动内蒙古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两地律师协会深化战略合作、推进联动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一定要认真落实双方议定的合作事项,全面向上海学习取经,切实以上海之所长补内蒙古之所短,推动两地合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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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在讲话中指出,上海律协与内蒙古律协不断巩固深化合作情谊,更好凝聚合作共识,特别是打造一批两地合作交流的特色项目,品牌项目,形成联动紧密,特色鲜明的跨地域合作共建的新标杆新典范。本次签约确定了4大类8个方面的合作内容,涵盖了党建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区域发展、人才培养、交流研讨合作,开展公益事业等广泛的领域,内容丰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我们将围绕这些合作领域主动开展工作对接,广泛组织优质律所律师资源来参与,促进各展所长各取所需,推动两地合作交流,实现双向奔赴,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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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烈的掌声中,签约仪式与专题培训圆满落幕。未来,两地律师将继续深入合作,携手共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培训期间,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接受了当地媒体的采访,他强调了两地律师行业间悠久的友谊,并对未来在强化党建引领、推动行业进步及充分展现双方专业所长等方面,寄予了深切的厚望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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