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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亮化还是要节能鞍山景观灯引争议

    日期:2007-06-13     作者:张国强    阅读:1,122次
     在城市内的楼体及主干道安装景观灯,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还是浪费能源?辽宁省鞍山市城建部门在这一问题争议声中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城市管理部门称安装景观灯是为了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一些市民则认为众多的景观灯造成资源浪费;专家则认为,城市过多的光源不仅是浪费能源,而且还会造成光污染。
昨天,记者在鞍山采访时发现,进入市区的千山路两侧、市区的胜利路两侧大约70米就有一个景观灯,每个景观灯有100多个灯泡。
据了解,2006年4月份,鞍山市对市区内的千山路、人民路、建国南路、园林路、二一九路等主次干道边的18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原有亮化设施进行维护,其中有22家单位进行了新建或改建亮化设施,另外还对胜利南路和千山中路的部分住宅楼进行了亮化。
鞍山市的亮化工程完工后,便引发一些争议。
一些市民称:“这是在搞面子工程,严重浪费资源。”
鞍山市建设局的廉长清局长告诉记者,为了城市良好的形象,城管部门为此安装了350多盏景观灯。
鞍山市路灯管理处处长于学永说,在城市形象和节能上如何取舍,一直是路灯管理的重点。去年7月,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不得再在城区主干道大范围使用多光源装饰性庭园灯,景观照明禁用高亮度高能耗灯具。“鞍山市也适时调整照明思路。”于学永介绍说,这批景观灯除了安装时全部选用节能灯泡外,只能在节假日点亮。不久前,鞍山市在道路改造时还将部分景观灯撤下,用于新建公园的景观照明。
从事光学研究的陈东南对记者说,目前,很多城市在强调亮化的同时忽略了光污染这一问题。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在适应日夜交替自然规律中进化过来的,城市搞“不夜城”,扰乱了生物生长、繁育和活动的自然规律,导致一系列严重的生态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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