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到了安置款
日期:2006-11-05
作者:孔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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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律师,如果动迁公司不能给我满意的答复,我坚决不搬!反正现在着急的是他们。”今年6月,王女士这样对我说。
原来王女士的母亲早在几个月前就和动迁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他们可以获得150万元的动迁安置补偿款。王女士作为房屋的同住人,应分得60万元的动迁安置款。由于家庭不和,王女士担心她的母亲不分给她动迁款,所以一直拒绝搬迁。
王女士家所在的动迁基地关系到重大市政工程,如果王女士家不按时搬迁的话,将会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开工。动迁公司的工作人员找到了王女士上级单位的领导,由于双方言语沟通上的问题,工作人员与王女士发生了争执,造成王女士轻伤,王女士因此向动迁公司提出20多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
“我妈妈今年80多岁了,她并不懂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动迁公司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擅自和我妈妈签了协议,肯定是骗我妈妈。而且他们的工作人员又把我打伤,我要他们赔偿,他们居然说那名员工事后就被开除了,他们不负责。时
律师,你说气不气人?”王女士边说边拿出她罗列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看了她罗列的项目,我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他们工作人员打你肯定不对,但是你看,你列出的这些赔偿项目的数额肯定是偏高的。”说着,我拿出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给王女士看,“你是房屋的同住人,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拿到应得的动迁款。你赖着不走,这样没有任何意义。我们都是讲道理的人,如果你们不搬,市政工程就没办法进行了,你觉得这样好吗?”
“可是我受伤了,动迁公司一分钱也不愿赔偿我。”
“你别着急,我来帮你和动迁公司沟通。”
王女士走后,我立即向动迁公司了解情况,并耐心地对他们说:“不管怎么样,你们的员工打人肯定是不对的,虽然对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偏高,但毕竟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如果对方不按时搬迁的话,你们也有一定的责任。你们看能不能妥善地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
在我的建议下,动迁公司与王女士达成协议,表示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王女士应有的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