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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开通网上律师预约平台

来源:上海商报     日期:2013-05-04     作者:宋杰    阅读:5,159次

    

      昨日,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签订《关于信息化合作事项的协议》,并正式开通运行本市检察机关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这是全国省级检察机关中首个开通的覆盖全市三级检察院的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本市注册律师轻点鼠标即可在线预约阅卷或接待申请等诉讼需求。

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设置于上海检察门户网站(www.shjcy.gov.cn)“网上办事”栏目之下,是集预约、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24小时全天在线预约申请。市检察院表示,目前服务对象仅限本市注册律师,待时机成熟或向长三角以及全国的注册律师推广。

据介绍,网上预约事项范围包括:1、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提出不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2、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提出听取(交换、反映)意见要求。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4、《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可以预约事项。

律师预约事项的接待办理由受理、查办案件所在地检察院的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律师可以提前三日通过预约平台向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半日内受理;在受理后一日内通过网上、短信方式予以回复;遇案件尚未进入检察环节等特殊情况,在预约申请受理后一日内通过电话方式予以回复。

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自今年2月25日试运行以来,共计受理律师预约203件,回复184件;共有93个律师事务所115名律师登录平台提交预约申请。

据了解,今年起实施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调整、扩大了律师辩护、诉讼代理的权利。经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目前,本市各级检察院均设立了统一规范的律师阅卷室,内设律师等候专用座椅、茶几和饮水机,并统一制作了“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律师阅卷须知”和“接待律师行为规范”张贴告知,便于规范、监督检察机关履职和律师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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