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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律师要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日期:2007-03-28     作者:新华社    阅读:1,821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27日在接见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时强调,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王兆国对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获得者给予高度评价,对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为维护职工权益所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律师要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帮助工会和职工监督企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职能,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坚持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王兆国说,各级工会要积极为律师开展维权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竭诚为职工服务,在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是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于2006年联合举行的。各地工会组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共推荐候选人70名,经公示后,根据报纸、网络和评委会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秦希燕等10名律师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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