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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参加上海法院 “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实践与展望” 座谈会

    日期:2017-05-03     作者:业务部    阅读:12,164次


       4月27日下午,由市高院主办、市二中院承办的“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实践与展望”座谈会在市二中院C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高院民一庭庭长殷勇磊主持。参加座谈会人员有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蒋惠岭所长、最高法院司改办指导处龙飞处长、市高院陈亚娟副院长、市司法局王协副局长、市二中院顾伟强院长、宋学东副院长、市人大、市政协、市律协以及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相关代表、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记者等。

      市律协俞卫锋会长受邀在会上作“律师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主旨发言。市律协监事长、人大代表钱翊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倪伟、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徐培龙、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协委员江宪分别作为代表进行交流发言。市律协副秘书长潘瑜、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张鹏峰、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竺建平、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陆国飞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高院陈亚娟副院长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一是能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能够帮助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诉讼风险;三是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能够有利于提高能力锻炼队伍。市司法局王协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时代要求,更是律师的责任担当,表示要大力支持该项机制建设。市二中院顾伟强院长作了“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鼓励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思考、探索与展望”的主旨演讲。他从三个方面阐述了主要观点:一是立足法治建设,借鉴成熟经验,全面加强司改背景下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二是着眼法院定位,勇于实践探索,积极构建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方法和路径;三是增加制度供给,破解瓶颈难题,努力推动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向纵深发展。 


      俞卫锋会长在主旨发言中向法院系统介绍了本市律师参与司法改革的情况,通过展示多张图表,将司法体制改革比喻成一项浩大的工程建设,其中司法资源比作工期成本,司法效率比作工期,司法公信力则相当于工程质量,从发挥律师三大属性、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层面详细介绍了本市律师及行业协会参与这项“工程建设”、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发挥作用的相关情况。 




      研讨交流阶段,代表们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真知灼见。最后,最高院龙飞处长作指导发言,从转变观念、机制建设和组织形式创新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最高院应用法学研究所蒋惠岭所长在总结讲话中从为什么参与、参与什么和如何参与三个方面,就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要求。他指出,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律师担负的社会责任和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需要,一要以先进的理念和专业调解技能开展工作;二要以严格的调解职业道德约束自己;三要有限参与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出了全面部署。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以顶层设计的方式为全国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提出了纲领性的指引和要求。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对上海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市高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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