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拉维(37岁)被最高法院三司特别庭吊销执业执照一年。三司是应律师公会的检举申请,经审讯后认为公会对拉维的指控成立而对他采取纪律行动。
随着一年吊销期的结束,拉维在上个月下旬申请更新执照,总检察署和律师公会都对此没有异议。他已在星期一恢复执业资格。
拉维日前受访时说,他恢复执业后将会在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诽谤李显龙总理和内阁资政李光耀一案中,继续代表徐博士。后者和其妹徐淑真已被裁定诽谤这两位领导人,但法庭尚未对赔偿额有所定夺。
拉维于2003年10月9日在初庭对黄春妮法官作出不敬的举动,他当时代表一个面对伪造文件罪名的被告出庭。
案件提堂时,拉维在黄春妮法官跟他说话时不但背向法官、没起立,还以不得体的方式回答她。此外,他也大声对主控官说话,干扰了法庭程序。
在律师公会提出检举申请时,拉维已五次因类似不礼貌的行为而被该公会惩戒或罚款。
律师公会去年提出检举拉维时指出,后者在2000年6月8日因对主控官作出轻蔑性言辞被罚款500元。2003年9月到11月,拉维先后四次被谴责或被公会罚款,其中包括对高庭法官吴必理无礼、行为不检及穿着问题等。
拉维是在1997年5月开始执业,过后开设独资律师事务所M Ravi &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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