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首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日期:2007-07-12
作者: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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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违法行为,罚你100元,罚他300元,执法人员“同案异罚”、“随意叫价”的现象即将改变。据了解,北京将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文件,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细化处罚标准,执法者必须据此做出处罚。
“处罚凭心情”将被遏制
昨日(11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在向部分市人大代表汇报北京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时,透露了如上信息。
周继东表示,北京执法问题比较突出,执法部门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同种事情处罚结果可能相差甚远,造成行政处罚“合法但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为了规范此类行为,周继东介绍,市法制办目前已制定了相应的文件,细化统一处罚标准,每种情况各定一个标准,从而减少执法者的随意性。据其介绍,该规定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种类和违法程度,制定了相对应的、不同档次的处罚标准。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在行使执法权时,必须对应相应的档次作出处罚,不能再“随意发挥”。
此外,针对一些部门条例或规章等,将考虑在实施满一定的时间,比如说一年之后,相关部门必须将行政执法的情况上报市政府进行评估。而对于执法队伍,也必须进行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
该文件将于近日下发实施。这是北京全市范围内首个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资料显示,此前沈阳等地已出台相关规定。
公众有望监督部门文件
此外,北京的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存在弊端:一些部门的文件不上报给市政府;很多文件公开程度不高,虽然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但老百姓根本看不到;文件本身的合法性需要商榷等。他表示,各部门应当将相关文件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在网上,方便市民查询,不能仅仅“管理”而不“服务”。
他表示,北京今后将考虑对各个部门文件的实施进行监督,对于一些有问题的条款,市民可公开提意见,该改正的就改正,该撤销的就撤销。
部门协调将有详细规定
周继东还分析了目前北京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部门之间的衔接不畅、相互推诿,比如近年来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案件越来越多。
周继东介绍说,今后还将建立各部门之间执法的协调机制,遇到哪些事情需要协调,谁来牵头进行协调,都将有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