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建立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为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
日期:2007-07-25
作者:成都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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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2007年7月21日上午,市司法局王晓南局长邀请市律协会长、副会长、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就落实全委会精神,组织动员全市律师为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进行了专题座谈讨论。市局罗为民副局长及律管处、研究室负责人也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王晓南局长传达了刚刚结束的市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并向参加座谈的各位律师提出:面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试验区建设10年规划,我们律师应该怎么办?如何抓住历史机遇,为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使之沿着正确的途径健康稳步地前进,推动我市律师事业的快速发展。与会各位副会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围绕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识到:国家确立成都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成都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绘就了成都作为试验区未来10年的发展蓝图,明确了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广大律师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成都担负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和我们律师在这一实践中的历史责任,抓住这难得的历史机遇,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为试验区各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服务试验区建设的实践中发展我市律师事业。
座谈会上,各位会长、律师结合自己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