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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形象不容毁损

    日期:2003-06-1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083次
6月17日晚,上海市律协紧急召开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媒体近期对律师进行的比较集中的批评报道应该采取的措施。特别是6月16日《新民晚报》上"违反行规,决不姑息"一文配发的两幅漫画,严重伤害律师感情和毁损律师形象,引起许多律师的强烈抗议。律协领导经过认真讨论,提出如下措施:一是直接到报社进行交涉,视情况以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二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律协在行风建设方面的工作,以正视听。三是向市有关领导如实反映情况,制止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会议同时决定,加大律师行业规范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整体形象。

☆ 决不允许对上海律师整体形象抹黑--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对《新民晚报》两幅漫画的评判 http://www.lawyers.org.cn/lawyers2004/news/show_content.jsp?news_id=29159&news_type=1
☆ 上海市律协领导同《新民晚报》社领导商谈近期对律师不实报道事宜 http://www.lawyers.org.cn/lawyers2004/news/show_content.jsp?news_id=29256&news_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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