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中国律师
日期:2007-04-08
作者:李剑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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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翊青
律师案例 李剑潇 采写
我是奥田昭二,现任日本商业联合机构的驻华总代表。在中国工作的4年中,本机构一直与各地政府保持合作并开展相关工作。为了感谢中国政府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也一直寻找机会来回报社会。
2006年中,我们了解到在安徽某贫困县,有大量孩子因经济原因和教育设施的破败而随时可能被迫辍学。经讨论,我们机构决定在当地援建希望小学,并资助部分特困孩子完成学业。
上海里格
律师事务所所长安翊青
律师,是我多年的合作伙伴和朋友。听到这个消息后,安
律师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不仅尽力捐款,还主动要求参加对当地的援助活动。
2006年9月,我们一行人前往安徽进行实地考察。途中,安
律师不时通过电话回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与同事确认工作安排,甚至通过电话解决了远在某机场一位日本客户与机场工作人员的纠纷。我对安
律师及其团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热情一向十分钦佩,但安
律师的应变能力和效率依然让我非常吃惊。
抵达目的地后,我们立即参观了当地的学校和村民的家庭,并与当地的政府人员协商援建希望小学的具体措施。这个过程中,安
律师多次离席前往厨房和食堂。她告诉我,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招待贵客时,即使条件再艰苦,也往往会安排很丰盛的酒宴。而按照日本的传统习惯,招待客人的方式应当根据主人的真实能力来确定。安
律师担心,若当地政府的接待规格过高,则可能使还不理解中国文化的日本人产生误解。安
律师的细心和周到让我深受感动。
会议后期,当地政府人员提出为希望小学的援建设立一个“建设委员会”。安
律师一针见血地发问:“建设委员会”什么性质?工作人员的薪资如何拨付?当地政府人员立即回答,“建设委员会”是一个捐助款项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都不收取分文报酬。得到这样的回答,我们对“建设委员会”的设置予以了认可。
就这样,在几次考察后,我们决定捐助72万元用于资助当地的特困孩子,并援建3所希望小学。
通过这次公益活动,我们更为深刻地看到了安
律师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把业务交给这样的
律师,我们还能不放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