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创人民调解参与劳动争议新模式
日期:2007-09-27
作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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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宣告成立,这标志着全国首创的以社会组织承接和人民调解参与为主要特点的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正式启动。
从即日起,所有到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咨询的当事人,都将被告知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该区劳动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当事人还可以要求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人民调解协议内容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