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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四届律师协会工作报告

    日期:2006-05-17     作者:中国律师网    阅读:7,489次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

乌鲁木齐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我受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两年工作的回顾

自2003年12月中旬市律协换届以来,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的方针为指导,认真履行《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围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行业管理这一工作中心,认真部署落实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律师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精神,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

两年来,在司法厅和自治区律师协会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市律协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宗旨,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发挥律师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主导作用,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市律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律师人数由2003年的426人发展到497人,律师事务所由过去的39家发展到现在的40家,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广大律师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法律援助进监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利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信赖和尊重,律师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不断提升。

(一)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组织作用,支持律师积极参政议政,维护首府社会稳定
市律协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履行律师的社会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社会公益事业,在维护首府社会稳定、促进乌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创建平安首府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建立政治性、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报备和讨论指导制度,加强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的监控能力。通过对此类案件的讨论指导工作,提高律师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以有效预防因此类案件的代理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首府的社会稳定。

组织新疆天圆双益律师事务所、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新疆公廉律师事务所和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的近三十名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的信访接待工作,并建立了律师信访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律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做好信访涉法问题的咨询解答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市人大开展的对“两院”工作的评议会,同时还主动与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和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联系召开座谈会,近六十名律师参加了会议,就如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市属律师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我市律师参与了近十个地方“条例”和“办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一些律师已成为市委、市政府专家顾问团和人大立法咨询员。同时,市司法局和市律协还应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分别成立了招商引资和撤村建居工作法律顾问小组,市属的近30名律师参与了此项工作。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到立法、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当中,参政和议政的意识与积极性得到了较大提高。

(二)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推进律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自2003年12月召开乌鲁木齐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以来,市律师协会的各项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独立实施行业管理的能力得到加强。两年来,市律协四届理事会一直把规范律师执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教育和管理的力度,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充分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为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市律协一直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努力抓好《律师协会章程》配套规则以及律师执业标准和业务操作规程的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程序。

为充分发挥协会理事的作用,市律协组织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会议,通过民主讨论,决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会费预算及各项重大活动的举办事宜等。积极发挥各专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开展维权、惩戒、文体和专业指导及业务研讨工作。为配合市人大内司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修改审议工作,市律协专业指导委员会与局法规处组织五家律师事务所的六名律师召开座谈会,对《禁毒法(草案)》展开讨论,并针对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报市人大内司委;为解决律师、医生和法官之间长期以来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认识分歧问题,市律协专业指导委员会与新疆天圆双益律师事务所在自治区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了全国首次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与防范研讨会;维权委员会开展市属律师事务所税负状况调研活动,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律师的平均税负状况和内地一些发达城市律师税收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及时上报给自治区律师协会,协助做好乌鲁木齐地区律师税收制度的工作。

(三)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和自治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关于2004年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2004年,律师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律师和公证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市属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针对律师行业特点,对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做出全面部署,保证了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一、成立了以市局党组书记林新民同志为组长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抽调八名理事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利用两周时间,会同律师公证管理处工作人员对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召开动员大会的状况进行检查,以增强市属各律师所和律师对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视,确保各所通过动员大会及时向广大律师传达中央及自治区领导的讲话精神,为认真开展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工作开个好头。经检查市属39家律师事务所均按期召开了教育整顿动员大会。

第二、为避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律师协会邀请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市人大、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仲裁、信访、税务、财政、妇联和团市委等18家单位的二十余位代表进行座谈。就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还将《乌鲁木齐律师行业执业情况调查表》发放给与会各单位,作书面问卷调查。通过这种方式,充分了解到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诸如私自收费、缺乏社会责任感等六大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措施,加大整改力度。

第三、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测评工作,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律协设计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测评表》,将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细化为七部分十项具体工作,并确定相应分值,以保证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之后,市律协会与律师和公证管理处工作人员分四组对39家律师事务所教育整顿工作措施的落实状况展开测评。经测评,有20家律师事务所达到80分以上,14家律师事务所在60-80分之间,5家在60分以下。对80分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要求其限期整改,及时上报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整改完成后,上报市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与律师和公证管理处安排人员组织复查工作。

第四、市律师协会专门编发《乌鲁木齐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专刊》,下发至市属各律师事务所,作为传达上级文件、讲话精神、推广先进经验和通报奖惩情况的窗口。专刊共编发六期,通过这六期专刊,市司法局和律协向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及时传达了自治区领导的讲话、自治区和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将市属和区属教育整顿工作开展较好的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严抓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违纪的律师严惩不怠,2004年全年,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共接到各类投诉56件,其中, 不属于投诉范围的26件,不予受理的15件,立案调查的12件,作出处分的6件8人次,所有投诉案件,件件均有落实。并通过网络和文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作到了以纪律约束律师,以事实教育律师,有机地将律师教育与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强化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职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巩固和扩大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增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精神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05年,市律协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司法局在市属各律师事务所中广泛开展了规范化建设活动。

第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实施计划。同时确立了每月第一个周五召开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例会的制度,作为交流规范化建设经验和督促检查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二、为避免规范化建设活动流于形式,我会结合乌鲁木齐市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规范化建设活动。针对市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诸如硬件建设、合伙人利益分配机制、变更登记、假合伙、收结案制度不健全和党支部职能弱化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律协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的基本规定,要求各所在规范建设活动中必须完成包括《合伙律师事务所章程》、《收结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律师违纪查处制度》等十五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工作,并及时将本所制度汇编报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实地调研,查找问题。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市律协与局律师和公证管理处组织市属十五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参加规范建设年活动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到会人员的汇报,了解到市属各所在自身建设过程中所遇到内部管理、律师业务合同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与完善、业务培训、执业环境和党建工作等七个方面的困难。针对性地采取了相应措施,积极解决或寻求解决相关事务,引导律师事务所勤练“内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经过一年的努力,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基本都完成了自身的建章立制工作。

第四,树立典范,明确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发展方向。为积极引导我市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活动,市律协适时开展了“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协会制定了严格统一的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原则,对每个参评所和每位参评律师在经过实际考察后进行打分,然后在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最后,经过综合评分,采用限制最低分和获评最多数量的双重标准,评选并表彰了新疆百丰等六家“乌鲁木齐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桑云等十名“乌鲁木齐市优秀律师”,树立了行业规范新风尚。

(五)加强律师业务培训,提高律师业务水平

两年来,市律协根据全国律协、自治区律协和市司法局的安排积极组织我市律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途径业务培训,规范律师执业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为强化律师的参加培训的意识,对执业律师培训实行统一登录制度,并作为律师年检注册的首要条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市律师协会选派一名主管局长、一名副秘书长和五名律师参加司法部组织赴欧洲八国律师业务考察,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的有益经验。根据自治区律师协会的安排,选派我市两名律师参加赴港交流学习;先后选派六名律师参加美国福特基金在中国西北政法学院举办的刑事辩护律师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市律协先后与无锡、嘉兴、扬州、广州、上海等兄弟省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培训交流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事务和相关建筑纠纷、婚姻法、合同法实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金融证券法律实务等业务进行培训,并利用网络资源开展了远程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得到全市律师的欢迎。在自治区律协的大力指导下,结合新疆律师队伍的多民族特色,安排协会秘书处专人负责组织市属全体民族律师赴阿克苏参加自治区律协举办的民族律师专题培训。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由市律师协会会长郭国峰同志带队,率市属十二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赴北京参加《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研讨交流会》,学习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管理理念。回来后,市律师协会又组织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交流会,探讨内地先进经验本土化的方式,以结合实际,合理借鉴,避免不顾实际盲目模仿的现象发生。

(六)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两年来,市律协在教育会员通过诚信执业活动树立律师队伍形象的同时,加大对律师及其社会职责的宣传。市律协将律师年会作为我市律师界的一项重要活动,每年举行一次,为全市律师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大大提高了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市律协每年组织《律师法》颁布实施纪念活动,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了律师制度和我市律师的精神风貌。如协助制作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专题报道;在《新疆法制报》制作专版,宣传我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律师地位,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市律协加强了与市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沟通,圆满完成市人大、市政协的调研接待工作。先后邀请过市人大、公、检、法、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的领导和我市部分律师、法律专家进行座谈,探讨律师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我市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等问题;就我市律师刑事案件会见难、律师行业的税负过高、开放法律服务领域、拓宽律师业务领域、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等问题与有关部门积极研讨,对我市律师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丰富律师文化生活,展现我市律师群体的良好风貌,市律协成立文体委员会,组织全市律师参加足球、游泳、篮球和乒乓球等各项体育运动,成功举办了乌鲁木齐市首届“律师杯”乒乓球比赛和庆“七一”登雅山看乌市新貌活动,每年组织律师体检,赴新、马、泰、港、澳疗养等。市律协还进一步加强与内地省市律师协会的交流,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支持新疆公廉律师事务所开展新疆涉外法律事务调研工作,鼓励该所积极拓展涉外法律事务,推荐该所申请社科基金,专题研究中亚各国法律环境和相关涉外法律事务的开展问题。

(七)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党团活动组织和监管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律师在拓展业务和规范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市律师协会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了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于2005年12月成立了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委员会,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属律师事务所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单独建立了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联所等方式建立了联合党支部,确保了每一名党员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使每一名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同时,市律师协会还注重律师党员的发展和培养工作,对政治上、业务上表现突出的律师进行重点培养。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共有12个党支部,律师党员128名。

针对目前律师事务所无团组织,年轻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缺乏组织生活的状况,今年市律师协会与局团总支联合组织年轻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从事植树和相关文体活动,并探索逐步建立年轻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机制,以为我市律师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储备人才。

二、协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在我市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方面,成效较低。行业税负过重,取证权力缺乏有效保护和办理刑事案件的“三难”问题和办理其他案件的调查取证难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律师业的发展。
(二)业务培训方式相对较为单一,密度较小。因我市所处地域原因,外地来乌办班次数少,请内地权威人士讲课费用较高,故目前对律师的培训方式基本上局限于为集中培训和选派人员至广州、上海培训两种方式。这对律师业务知识的更新和提升作用不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律师业务拓展能力的提高。

(三)协会秘书处内部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近两年来,协会秘书处的人员由2人增加到5人,但内部机构设置和分工不细,人员职责不够明确,有待改善。

(四)协会整章立制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前几届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在建章立制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来讲,市律协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协会内部管理结构还有待于细化和完善,以有效实现规范和有序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权责明确、思路清晰的工作原则。

三、今后的工作建议

(一)加强律协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协的行业管理职能。选聘综合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律协,完善律协的机构设置和部门分工体系,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过硬、讲政治、讲大局、讲诚信的律协工作队伍,强化律协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能。

(二)继续完善律师诚信制度建设。要继续落实现有的诚信制度,并进一步完善诚信制度体系,以诚实信用为重点,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三)进一步拓宽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根据党的十六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开拓新的律师业务领域,加强律师行业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律师执业活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四)努力寻求解决和处理律师在执业中所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的途径,改变以往的事后被动维权方式,采取主动寻求解决方式的主动维权方式,为广大律师创造较为有序、公平的执业环境,推动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律师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新的律师业务领域的开拓,开展层次高、内容新、操作性强的律师业务培训活动。利用远程网络教育系统,开展远程教育,使我市律师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方式逐步形成高密度、多样化的体系。

(六)继续加强协会的建章立制工作。要制定出行业章程和各个方面的管理规范与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要加强协会秘书处的建设,在工作制度、用人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建立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主导我市未来三年律师事业的发展这一光荣任务落到了新一届理事会的肩上。在此,我代表市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会,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司法厅、自治区律协、市司法局以及曾经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全市广大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市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会为发展我市律师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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