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司法局公布了《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北京市司法局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方案规定 ,凡是律师考试通过,并在司法部门指定的政府机关或企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司法部门认定的两公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两公律师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同时享有社会律师的各种权利并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社会律师。
两公律师试点工作方案公布,对两公律师的执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试点的范围、人员条件、审核审批程序、业务范围、机构和管理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从政策上承认了两公律师的职业身份,特别明确了两公律师可以向社会律师转化。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