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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动态

上海律协参加市行业发展署信息工作会议

    日期:2003-08-0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598次
日前,上海市行业发展署召开行业协会、市场中介信息工作会议,上海市律师协会应邀参加,并作了题为《围绕协会宗旨,加强律协信息宣传工作》的交流发言。介绍了律协在信息宣传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大众媒体的力量,宣传律师和律协,介绍律协重大的举措,发出律师界的声音,扩大律协和律师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二是坚持做好《上海律师》、《律师业务资料》等资料编印出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为广大会员及时提供业务发展状况和执业技巧以及最新法律资料等。三是利用新兴的‘第四媒体’――网络,开辟律协信息宣传工作新阵地,利用上海律协的东方律师网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四是编发简报和律协内参,印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并报送市司法局、全国律协及司法部,及时通报有关市律协和上海律师界的重大活动、事件。人才中介行业协会和医药行业协会也在会上作交流发言。通过交流,借鉴其他行业信息宣传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将律协的信息宣传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附:围绕协会宗旨,加强律协信息宣传工作 上海市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其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律协在市司法局和全国律协的指导监督下,参照《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业协会四大基本职能,即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和行业协调,积极履行律协行业管理职能,通过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以改善执业环境,开展律师培训和法律研究以增强整体素质,特别是通过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律协的信息宣传工作始终围绕律协的宗旨,在宣传律协的重大活动和律师业改革和发展状况,扩大律协的社会影响、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 (1)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律协重大的举措,发出律师界的声音,借助大众媒体的力量,宣传律师和律协,将律协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活动及时发布,扩大律协和律师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为了使新闻发布会常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02年律协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由副会长和宣传委委员轮流任新闻发言人。今年上半年,律协就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如,2月11日,在律协六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律师参与政治生活新闻发布会,”十余家媒体记者参加,予以报道,引起较好的反响。4月15日,在浦东新区法院,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律师候庭室揭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新评选出的十佳青年律师和提名奖获得者参加了揭牌仪式。近十家报纸予以报道。东广和上广分别播发了消息。5月16日,在司法会堂多功能厅,律协和市直属律师事务所举行抗“非典”捐款仪式,五六家媒体予以报道。6月25日,在东亚富豪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行业建设及律协有关工作。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也得到了律协领导的重视。有些新闻发布会就是从律协全局的角度出发,由律协会长办公会议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以后召开的。 (2)组织第二届上海十佳青年律师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联系有关媒体的记者对律协的评选和表彰活动予以报道,对十佳青年律师进行了拍照采访。通过大力宣传第二届上海十佳青年律师,树立了律师在社会良好的整体形象,同时,也为本市兄弟行业协会在弘扬正气、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方面作了榜样。 (3)组织2002年度(首届)上海律师好新闻奖评选和表彰工作,并已拟订好2003年度好新闻奖评选方案。社会尤其是新闻界对去年(首届)上海律师好新闻奖评选反响不错,为了能让新闻媒体重视今年的上海律师业好新闻评选活动,今年上海律师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将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 (4)律协还将在某些报刊媒体上开辟宣传律协、律师业发展的专栏作为下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树立沪上律师整体的良好形象,推动了上海律师业的发展。 二、做好《上海律师》、《律师业务资料》等资料编印出版工作。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坚定地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条件,改善和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市律协自1981年创办《上海律师》,1985年创办《律师业务资料》起,每月坚持按期免费发给每个律师。《上海律师》、《律师业务资料》等刊物已成为广大律师进行理论探讨,经验交流的阵地和查阅法律法规、业务信息资料交流的重要工具。 按照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始终坚持《上海律师》为本行业指导工作和交流信息之用。《上海律师》设有行业管理、法律研究、律师论坛、业务探讨、以案论法、案例评析、经验与体会、观察与思考、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律师协会简讯、参阅资料等栏目,所刊登的都是面向上海广大律师的法律与实务方面的文章,其目的是为律师们开拓与发展业务起启发与指导作用。 认真做好编辑工作,严格执行审、校制度,对《上海律师》所刊登的文章从政治上、法律上把关,保证了出版质量。为了加强对《上海律师》出版工作的领导,市律师协会对《上海律师》编辑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设编委15人,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任主任,四位副会长和两位常务理事任副主任。新的编辑委员会已就办刊方向、特色、内容、形式和提高质量问题作了讨论。编辑部将根据编辑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在今后办刊中予以贯彻落实。 三、利用新兴的‘第四媒体’――网络,开辟律协宣传教育工作新阵地。 98年建立律协网站,开全国律协行业之先河,后又更名为东方律师网。市律协充分发挥网站快速方便的优势,及时发布律协信息和有关重要通知,加强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指导工作。 如业务研究会的活动安排,活动后的有关报道;律师所、律师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报道;文体活动安排;各种重要通知,会议消息。如,于4月下旬在网上登载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非典时期做好防护工作的通知,非典时期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遵守有关规定的通知。突出网络交互性强等特点,加强在线服务,真正为民解忧。在东方律师网的首页上,开辟“SARS法律问题”专栏,及时刊登律协会长致全体律师的慰问信;于5月6日,在网上发布律师出庭应着律师袍的通知。到2006年,45岁以下的律师必须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补充通知等。在召开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同时,即时在网上报道会议进程,图文并茂,收到良好效果。 四、编发简报和律协内参,印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并报送市司法局、全国律协及司法部,及时通报有关市律协和上海律师界的重大活动、事件。去年,市律协共出简报24期、内参2期,今年简报已出9期。 目前,《上海律师》、《律师业务资料》在传递信息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还要努力办好。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互联网在全球的迅速崛起使我们获取信息或传出信息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互联网网站这种媒体将为律师业的信息传播提供巨大的方便,市律协将尽力把这个新型媒体办好,使之成为宣传行业、交流情况、提供信息的重要工具和传播手段。 今后,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一方面要做好内部信息沟通、业务指导和交流,拟在各区(县)设立信息员,反映所辖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情况及相关信息,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协的信息沟通。另一方面,加强同兄弟行业协会及上海行业协会发展署、上海市市场中介发展署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此外,还要逐渐加强对行业外的宣传,争取在全国性的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上宣传上海律师业,反映律师业的呼声,扩大律师的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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