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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模和法律风险成正比”——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

    日期:2007-08-23     作者:杨井鑫    阅读:2,243次
    近年,中国企业牵涉的官司、法律纠纷不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9月1日将在银川举行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将就此议题进行重点研讨。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
记者:您认为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赵曾海:法律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因企业外部因素产生的法律风险;二是因企业内部因素产生的法律风险。对前者的管理一般叫风险控制,对后者的防范一般称为内部控制。
记者:企业和法律风险之间存在着怎样的联系?
赵曾海: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任务有两个。首先,创造利润。这是企业经营的目的和发展的根本。其次,管理企业风险。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企业法律风险。一个企业没有管理风险的能力就好像一个沙袋,受到攻击时,毫无还手之力。同时,也必然保证不了企业赢得利润。
记者: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建立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吗?
赵曾海:理论上讲的确是这样的。企业所有的风险最终都会以法律风险形式爆发,所以控制法律风险,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不能忽视的。其实,很多学者都会有意去强调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但我并不认同这种观念。我认为真正值得关心的是法律风险管理。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风险和危机是防不胜防的,怎样来面对,怎样来处理才最重要。
记者:大企业和小企业对于法律风险管理应该有所不同吗?
赵曾海:事实上,大企业和小企业对于法律风险的态度应该也是不同的。我认为对于一个小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创造企业利润,适当的防范必要的风险就可以了,但当这个企业实力壮大了以后,它已经建立起了一个有效的盈利模式,这时就应该把企业风险管理作为第一任务。实践也已经证明,很多大企业的衰败是因为法律风险管理得不到位,越大的企业法律风险越大,也越需要加强法律风险的管理。
记者:您认为让公司掏钱从事法律风险管理划算吗?一个年收入1000万的公司应该拿出多少钱来从事法律风险管理呢?
赵曾海:无论是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对于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是非常值得的。风险可能致使企业“倾家荡产”,这种情况下,对于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我建议一个企业对于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应该达到收入的1%,但目前看来很困难。世界500强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都超过收入的1%,而中国企业平均投入还不到收入的0.02%,这是一个很大的差距,也是其意识的反映。
记者:对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有哪些?
赵曾海:在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时,主要分为事前谋划、事中执行以及事后补救三个部分。首先,要对企业作全方位的了解,包括摸底,调查;其次,对于风险的评估,给出意见并监督实施;然后,落实管理方案,形成书面报告;最后,报告的审核,欠缺的地方还需要重新经过流程再造,直到审核通过。
记者:这种法律风险管理在企业战略中占有怎样的地位?
赵曾海:法律风险管理应用于企业发展战略安排是企业成功的保证。以中海油为例,其从未出现投资决策的重大失误,秘诀就在于两大保证体系,一是投资预算管理委员会,二是总法律顾问制度。以此保证企业战略的正确性,规避风险。运用法律手段,不仅是防止经营风险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企业效益的一个增长点。
从战略角度通盘考虑,对企业的整体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其中一个方面即法律设计,它决定着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资本运作、销售渠道、人才建设等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法律关系,通过法律稳定和固定各种权利与义务,设计好自身才能防止被别人设计,才能真正建成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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