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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来源:广西律协     日期:2014-03-26     作者:广西律协    阅读:5,826次

        为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推动广西律师行业迈向新台阶,取得新发展, 2014年3月23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上南应邀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陈承帼等57名理事出席会议。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广西律师协会2013年工作总结》、《广西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广西律师协会2014年财务预算》、《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以及相关委员会副主任免职事宜。 

        李杰副会长向会议通报理事人员变动情况。经2013年贵港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陈志明当选为贵港市律师协会会长,根据《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章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陈志明取得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当然理事资格,原贵港市律师协会会长林奕的当然理事资格取消。 

        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3年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的积极贡献及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从政治、发展、管理三个方面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要找准切入点,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关注了解新的经济热点、区域重点,有所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要加强律师队伍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诚信建设,弘扬律师文化,大力推动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王副厅长强调,广西律师协会要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与有关部门沟通,不断改善执业环境,争取减轻律师税赋负担,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的环境,注重加强自身宣传能力,多方面、多层次地向社会宣传律师行业,以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 

        (来源:广西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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