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大力规范律师公证执业行为
日期:2007-05-08
作者: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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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茂名市为规范律师公证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提升律师公证队伍形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和公证岗位培训活动。教育整顿期间,对被认定的个别律师公证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针对律师公证执业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市司法局从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节、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的环节、容易发生管理失控的环节上进行整改,以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的执业行为。
市司法局加强了对律师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和造就律师公证人员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市司法局还加强了对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的管理,建立实习人员指导老师制度,完善实习人员、律师助理职前培训制度,规定实习人员、律师助理不得私自接案,单独办案。同时,市司法局改进和完善了律师公证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了执业资格审查制度,要求公律科和各律师事务所把好进人关,加大对申请实习和执业人员的品行审查力度,坚决杜绝品行不良、不适合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取得实习证和律师执业证。对为申请实习和律师执业人员提供虚假品德鉴定的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通过规范律师公证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茂名市律师公证事业健康、规范发展,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