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全国律协发布2018年1月份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通报

    日期:2018-03-01         阅读:19,107次


全国律协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称“两个中心”)2018年1月份的维权、惩戒工作有关情况作了通报。


“两个中心”运行情况


(一)“两个中心”1月份运行基本数据

全国律协维权中心1月份共收到维权申请6起,其中来信申请2起,来电申请2起,来访申请1起,网络申请1起。维权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记工作后,向地方律协转办3起。


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1月份共收到维权申请51起。其中来访申请11起,来电申请14起,来信申请20起,网络申请4起,同级律协请求协助2起。被侵权类型包括: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的32起;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6起;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2起;其它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执业权利的11起(如不予立案、歧视性安检、风险代理等)。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1月份共受理维权申请46起,其中正在处理26起,成功解决22起(含上年遗留的维权申请)。


全国律协投诉中心1月份共收到投诉8起,其中来访投诉5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1起,来信2件。投诉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记工作后,向地方律协发出投诉转函3件。


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1月份共收到投诉724起。其中来访投诉274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201起,来信投诉129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17起,上一级律协督办20起,司法行政机关转交83起。律师因代理不尽责和违规收案收费引发的投诉量排在前两位。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1月份共受理投诉246起,处理情况为不予立案71起,调解处理65起,撤销案件5起,不予处分12起,给予行业处分45起(其中给予训诫10起,警告5起,通报批评16起,公开谴责2起,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10起,取消会员资格2起)。其他已立案未办结的投诉还在调查之中。


(二)典型案例情况

各地报送典型维权案例8件,主要涉及侵犯律师会见权、人身权以及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等情形。


现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起维权案件予以通报。


1、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人身权。1月8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收到北京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维权申请,反映该所王晓茜律师在渝中区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被对方当事人殴打。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立即向重庆市司法局报告了相关情况,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会同重庆市律师协会立即启动维权程序,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重庆市委政法委。1月8日下午,重庆市律师协会安排人员前往渝中区法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看望慰问了王晓茜律师。当日,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综合研判。紧急会议之后,重庆市律师协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致函,通报了事件情况,商请协调相关法院依法妥善处置。1月10日下午,中银所、渝中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前往重庆市南纪门派出所,向当时出勤民警了解情况,要求依法依规对该当事人作出处理。经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积极协调,各方共同努力,该案件取得一定成效。


2、陕西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会见权。1月18日,陕西省律师协会收到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段万金律师的《紧急维权申请》,反映其在1月17日前往西安市看守所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以该案件会见须经办案机关审批为由拒绝。1月18日上午,段律师到办案机关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申请会见,办案警官仍以需上级审批为由,拒绝会见。陕西省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此事,第一时间启动维权程序,并组成维权小组开展调查。1月19日,陕西省律师协会与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取得联系,向其发送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函》。经陕西省律师协会与西安市公安局多次协调沟通,了解到该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其他重大贪污贿赂案件,目前不能安排会见。陕西省律师协会将调查结果告知段律师后,段律师表示接受这种结果,并对陕西省律师协会积极的维权行动表示感谢。


3、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安徽省律师协会跨区域协作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1月19日,北京市律师协会获悉,北京汇鹏律师事务所胡斌云律师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新集法庭门口被当事人围堵。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时间启动维权机制,先后联系了胡律师本人和安徽省律师协会,请求安徽省律师协会协助维权。安徽省律师协会接到协助请求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当地公安局反映情况。经过安徽省律师协会调查核实,本次事件为胡斌云律师与本方当事人在律师费上产生纠纷而引起。北京市律师协会随即联系胡律师要求其妥善解决此事,同时通过公安机关向胡律师的当事人表明,如对律师执业有任何意见随时可以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


4、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人身权。1月28日下午4点,江苏省律师协会接到江苏润仪律师事务所汤玉泉律师求助信息,反映其与包慧琴(实习律师)在江阴市璜土镇协调处理一起意外死亡案件时,被受害人亲属强行扣留于当地宾馆已达9个小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江苏省律师协会立即启动维权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向省司法厅分管领导和会长报告汤律师申请维权相关情况,同时协调扬州市律师协会和无锡市律师协会分工负责,依法维权。无锡市律师协会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帮助两位扬州律师尽快解困。当晚7点,经多方努力,汤玉泉律师、包慧琴(实习律师)安全返回扬州。


5、河北省张家口市律师协会协助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1月2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律师协会接到河北诚成律师事务所张玉宝律师的维权申请,称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因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为C证拒绝其出庭。张家口市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于1月23日及时与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以书面方式对《律师法》第十条规定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表示,认可张家口市律师协会的观点,同意张玉宝律师出庭。


各地报送典型惩戒案例14起,主要涉及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以及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者行业管理等情形。


现将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14起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均受到行业纪律处分)予以通报。


1、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原名:北京市臻昊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处分。2016年8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收到某公司投诉,反映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存在违规收费、法定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不符、非律师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争揽业务以及疏于管理等情况。经朝阳区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确有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未及时开具发票、指派非律师工作人员从事应由律师从事的业务以及管理混乱等情况。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一)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不予监督,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及第四十条:“(二)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合伙人协议等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2、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曾永土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处分。2017年12月6日,浙江省金华市司法局因浙江五义律师事务所曾永土律师(执业证号:13307199510373027)在看守所会见时,违规传递物品,对其作出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曾永土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3、浙江省义乌市律师协会给予叶向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处分。2017年12月29日,浙江省金华市司法局因浙江六和(义乌)律师事务所叶向明律师(执业证号:1337200110379168)私自收取费用,给予其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义乌市律师协会给予叶向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4、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李爱军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处分。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有关规定,对浙江瓯祁律师事务所李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0610769262)涉嫌私自挪用当事人赔偿款予以立案调查。经温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李爱军律师在代收代管当事人所有的款项期间,确有私自挪用当事人款项牟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 (一)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利益;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李爱军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5、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郑赞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处分。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有关规定,对浙江不同律师事务所郑赞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1210777334)涉嫌在会见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立案调查。经温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郑赞律师在会见在押的被告人时,确有向被告人传递香烟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及第十八条减轻处分的规定,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郑赞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6、浙江省衢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童小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10月19日,浙江省衢州市律师协会撤销衢律处决字(2017)第02号行业处分决定书,对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童小明律师(执业证号:13308201110780223)“在会见在押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传递物品”一案进行重新调查。经衢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童小明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确有向被告人传递香烟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衢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童小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7、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尹先标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有关规定,对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尹先标律师(执业证号:13310200810750751)涉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予以立案调查。经温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2008年9月,尹先标律师在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证时,确有隐瞒其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支行工作人员身份,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尹先标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8、江苏省泰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黄剑锋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处分。2017年11月7日,江苏省泰州市司法局接到泰州市公安局转来的函,反映江苏天滋律师事务所黄剑锋律师(执业证号:13212201110106667)在泰兴市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时存在违反规定传递文件的行为。经泰州市律师协会立案调查认定,黄剑锋律师在泰兴市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时,确有向在押人员传递文件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及第十八条减轻处分的规定,泰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黄剑锋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9、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给予北京道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中止会员权利5个月的处分。2017年4月,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收到河南省律师协会转来的北京道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24101201611311717)恶意拖欠房屋租赁费的投诉材料。郑州市律师协会经调查认定,北京道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在与投诉人产生房屋租赁纠纷后,自行搬离原住所地,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六)未经批准,擅自在住所以外的地方设立办公点、接待室,或者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郑州市律师协会给予北京道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中止会员权利5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10、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杜占伟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9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收到刘某某的投诉,反映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杜占伟律师(执业证号:14101200910219907)涉嫌违规收费。经郑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杜占伟律师确有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五)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或者不向委托人提交办案费用开支有效凭证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郑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杜占伟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11、辽宁省大连市律师协会给予吴连春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处分,给予辽宁箴言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处分。辽宁省大连市律师协会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有关规定,对辽宁箴言律师事务所吴连春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1410282544)及辽宁箴言律师事务所涉嫌违规予以立案调查。经大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吴连春律师确有在实习期间独自代理诉讼和执行案件,将执行案款转至个人期货、证券账户进行占有的违规行为。辽宁箴言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放任处于实习期的吴连春律师独自代理委托人诉讼和执行案件;未能及时纠正吴连春律师领取执行案款不返还委托人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一)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利益;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及第三十九条:“(一)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不予监督,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的规定,大连市律师协会给予吴连春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给予辽宁箴言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12、河南省律师协会给予李希轩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4年12月24日,河南华昂律师事务所李希轩律师(执业证号:14105199410717507)因犯徇私枉法罪,被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7年12月25日,河南省司法厅对其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河南省律师协会给予李希轩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13、河南省律师协会给予张晓颇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6年9月28日,河南周运昌律师事务所张晓颇律师(执业证号:14101200910573265)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17年12月25日,河南省司法厅对其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河南省律师协会给予张晓颇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经验做法

1月份,各地有关律师维权和惩戒工作经验做法主要有:


制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实施意见。为推动形成尊重律师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良好氛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国家安全厅、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范围,完善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途径,完善了维护律师权利快速受理机制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理机制。


加强沟通协调,有效解决律师“进门难”、“会见难”。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推进会,针对有关部门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要求先解决好律师“进门难”问题。会后,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师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成5个调研组,就律师“进门难”问题赴桂林市基层法院及南宁、百色、北海等市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分别对有关法院在律师进入法院的安检、登记、停车,以及与办案法官的工作对接、律师专用通道设置、律师休息室和阅卷室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具体细致的摸底调研,形成了《关于律师“进门难”问题的调研报告》报桂林市委政法委。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出台了《律师会见快捷通道制度(试行)》,安排了1个专门窗口受理会见材料,3个快捷通道专用会见室,大大提高了会见的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律师会见难的问题。


建立律师维权“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广东省深圳市建立了市区联动机制,通过将律师维权任务分解至各区,落实专人对接,畅通联系渠道,实现提速提效,促进行业“大维权”。市维权中心建立主任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统筹安排,确定立案与否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各区建立维权工作中心,设值班律师并进行排班,以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由市维权中心直接联系区维权中心值班人员承办。


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广东省惠州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由惠州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带队拜访市公安局,促成了优秀律师人才享受落户惠州的优惠政策;与惠州市检察院积极协调,举行了首次集中公开听取19名律师对重大影响案件的辩护意见会议,体现了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双方在共同处理重大影响案件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积极作为的态度,赢得了辩护律师的赞誉和认可;建立了惠州市律师协会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设置了律师专用停车场和免安检专用通道,为连续开庭时间长的律师提供法院食堂工作餐。惠州市律师协会还推动市中院出台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民事执行案件委托律师调查的规定》,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完善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网上平台建设。广东省律师协会优化和完善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网上受理平台的各类功能,丰富案件管理,案件提醒,案件统计,案件审批等环节的内容,投诉受理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


梳理问题清单,指导律所完善执业管理制度。重庆市律师协会整理汇总问题清单,指导和督促律所查漏补缺,完善执业和管理规则,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时查处、纠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优化月报表制度和办案进度。广东省律师协会制作未结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表,全面掌握往期案件处理情况,催办处理时间较长的案件尽快结案,改善投诉人对案件处理时效不满的状况。



全国各省维权工作统计表(1月)



全国各省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统计表(1月)


当月合计接待投诉数724件;投诉立案246件;作出处分处分决定数45件。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