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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当依法办事还是合理避法?

    日期:2006-09-29     作者:上海法治报    阅读:4,191次
   
'东方大律师'标准大讨论系列 ● 正方:律师应当依法办事(王立雯、刁骅、杨宗章、周少白)▲ 反方:律师应当合理避法(时军莉、胡菁、潘杰、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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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事是社会需要

● 王立雯律师: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依法办事是全社会的共同需要。作为律师更应依法办事,《律师法》也明确规定了律师必须遵守宪法、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依法办事是律师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精神。
▲ 时军莉律师:律师凭借技能和智慧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合理回避一些强制性和禁止性的法律法规,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各种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完善,并在时间的基础上,提出与经济和社会变更相匹配的立法构想和建议,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这些客观事实促使律师必须合理避法。

律师所为只能对当事人有利

● 刁骅律师:我国《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原则,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也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但是我们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所以,作为律师应当提倡依法办事。
我国目前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远远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依法办事方面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 胡菁律师:我国现行法律及《律师法》中,明确规定了律师所实施的行为和所说的话只能对当事人有利。
基于这个原则,律师在个案中出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而必须相应地合理回避法规,这不可避免。

律师要依法办事

● 杨宗章律师:法律和律师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律师要依法办事。从律师职业要求来看,如果要通过避法来保障当事人的利益,那这个利益很有可能是不正当的,这也是与《律师法》相冲突的。
▲ 潘杰律师:律师应以合理避法为主,并依据法律办事。这里依据不是依照,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依据法律条款,合理避开一些敏感问题,保障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合理避法是办案手段之一

● 周少白律师: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律师在办案中,必须在查明事实及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这也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同时,坚持依法办事也有利于保护律师的自身权利和客户利益。
▲ 郑健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合理避法,应当是律师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面,合理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帮助当事人避开一些法律风险。合理避法可以使胜诉率提高。
本栏目由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东方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与《上海法治报》“律师之窗”版联合主办。“东方大律师”节目播出时间:每天20点—21点;播出频率:AM79.2、FM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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