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2万竟不立案 槐荫区市民欲告“律师”
日期:2007-09-28
作者: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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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收了2万元,可案子一直未立案,今日上午,家住槐荫区段北路的盛建军写好诉状,准备起诉代理人杜某某和济南天桥平民法律服务所。
据盛建军介绍,今年初由于老人去世,家人因分割遗产产生纠纷,不得不进行诉讼。今年5月5日,他认识了平民法律服务所的杜某某,对方承诺2天内立案诉讼,1个月内结案,但需2万元费用(包括代理费和诉讼费)。他付了款。
“没想到一等就是一个月,立案打官司的事没了下文。后来我多次打电话催他立案,但他总以种种理由推脱,代理协议也一直没签,案子到7月份也没有立上。”盛建军说,今年7月底,他打电话给杜某某要求退钱,对方不肯见面,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盛建军决定提起诉讼,要求杜某某和天桥平民法律服务所返还代理费2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杜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迟迟不立案是因为盛建军提供的被告地址不详,没法立案,由于诉讼的前期工作还在准备之中,所以钱一直没交到所里。后来盛建军要求退钱,杜某某说,由于自己对此案已进行了前期调查取证,所以只同意退还一万元。
昨日下午,平民法律服务所一贾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所里从未给杜某某出具过任何代理盛建军案子的法律手续,这件事和平民法律服务所没什么关系。在天桥区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杜某某的法律工作者身份。工作人员说,如果盛建军所说是事实,杜某某涉嫌私自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