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汪晓琴等9位来自我市7个行政机关从事政府部门法制工作的公务员取得公职律师证书,担任政府部门公职律师,成为我市首批公职律师。据了解 ,公职律师是指具有法律资格,供职于政府部门,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专门办理政府部门法律事务的律师。公职律师的职责主要是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按照政府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受本级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本级政府或部门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公职律师由所在单位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其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
万以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支持他们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要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强化公职律师的管理,不断提高公职律师素质;公职律师要加强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为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推进依法治市,做出积极贡献。 (郎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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