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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民法典中过度诊疗责任的理解与适用”讲座

    日期:2021-02-05     作者: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的宣讲,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晚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举办主题为“民法典中过度诊疗责任的理解与适用”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靖律师担任主讲人,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担任主持,7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邱靖律师结合民法典第1227条关于过度诊疗的规定,深入讲解了我国关于过度诊疗的立法沿革以及该1227条在实践中适用的难点。同时,邱靖律师进一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分析了该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7条的适用所提供的新契机。最后,邱靖律师也就规范过度诊疗的新思路,与参与讲座的律师和实习人员进行了探讨。
       在整个讲座过程中,参与讲座的律师与邱靖律师就民法典1227条的适用以及如何规范过度诊疗进行互动交流,会后大家并就相关主题进一步开展了热烈的线上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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