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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建立律师诚信制度

    日期:2002-08-0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684次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会长黄武透露,广东正计划建立一套律师业诚信制度,以重塑广东律师新形象。
黄武还说,省司法厅已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全面整顿律师队伍的专项活动。
这次全省整顿律师队伍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好以上这五大问题。“从长远来看,根治问题的出路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律师业诚信制度”。
据透露,广东律师业诚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凡有不良行为的律师所、律师,由主管部门一一记录在案,这些不良记录除作内部通报外,还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披露,便于群众随时查阅。预计此举施行后,“黑心律师”将无法立足,“黑心律师所”可能要“关门大吉”。
强制推行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要让那些因违法执业或有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法律服务人员负赔偿责任。
全省统一使用省司法厅印制的律师所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律师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写明投诉电话。预计今年底即可实施。
建立诚信奖惩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对失信者严加处罚。
为期两个月的整顿活动期间,全省律师业咨询投诉电话为(020)86350793。黄武表示,对群众有关律师业的投诉和举报,省司法厅一定会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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