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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日期:2007-09-28     作者:贡 桢    阅读:8,796次
    今年6月,上海市公证协会完成了换届改选工作。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市公证协会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业务指导、执业规范等方面的作用。新一届市公证协会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从而推动本市的公证行业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铸造社会诚信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上海市公证处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公证涉足新领域

上海市公证处近年来围绕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一致赞誉。

租金提存——消灭债务

某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作为承租方与上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中关于“租金与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的规定”,在租约的第二个年度,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以支付租金的方式转为每季度支付三个月的房款,支付日为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在双方签约后的第二年第一个季度结束后,承租方向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却无法找到出租方。为了能够履行合同,承租方向上海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将应付的本季度的租金提存于公证处,公证处出具提存公证书,提存之日就是债务履行之日。后来,双方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提存公证书为双方关于此时间段的租金交付情况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表明承租方确实履行了按时交付租金的义务。

房款提存——保证交易安全

乌拉圭籍华人王女士向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坐落于浦东的商品房若干套,房款1800万元,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并且该房产还有抵押和查封,双方对合同能够完全履行均表示担忧。因此,在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对房款进行提存,并将提存条款写入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签订买卖合同后,经上海市公证处书面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王女士将购房款计人民币1800万元整汇入上海市公证处提存专户;在上海市公证处收到该款项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公证处负责通知该房屋的抵押权人上海银行某支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由公证处将部分房款计人民币510万元以银行本票形式交于该支行保管,待银行解除了抵押并同时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了以王女士的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后,该支行将上述本票解入。在上海市公证处收到该笔房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证处同时负责通知该房屋的司法查封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某支行办理撤销司法查封手续。公证处负责全程代办产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了王女士名下的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收件收据后,上海市公证处将购房款扣除出卖人所欠抵押权人上海银行某支行的款项以及相关税费后,将剩余部分全部汇至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某支行的帐户。王女士最后向公证处领取房地产权证。公证处的介入消除了买卖的顾虑,既保证了交易的顺畅,也保障了交易安全。可以说,提存公证对保障买卖双方利益、促进房产交易、规范房地产市场、防止“一房二卖”,“骗买房产”等现象的发生发挥重要作用。

违约金提存——确保各方利益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相关支付令,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要向五位业主支付包租违约金29783459美元。鉴于某集团公司要购买该房产公司的部分房产,该集团公司愿意帮助房产公司支付违约金,但条件是解除所购买房产上以五位业主为抵押权人的抵押。就此该房产公司与五位业主专门签订了关于支付包租违约金的协议。在协议中双方约定,在房产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之日,集团公司支付部分违约金,剩余部分提存于上海市公证处并由公证处监管,当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了解除抵押的收件收据和受理该集团公司的房地产权利转移收件收据时,公证处将监管的款项交于5位业主。公证的介入使得三方利益都在安全的情况下得到满足。

依法公证服务特奥

2007年世界特奥会将在本市举行,其间,徐汇区将承担大会开幕式及田径比赛任务。为配合特奥会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天钥桥路1188弄地块将改建为特奥会专用停车场。此前,某公司在该地块上违法搭建了多间店面房屋,并长期出租给外来户经营。区城管大队、华泾镇等有关部门多次派人上门动员承租人搬离该处,但仍有3户承租人不愿搬离,甚至还与上门劝说的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致使该片违法建筑迟迟无法拆除。
今年7月,徐汇区政府决定对该地块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为避免因拆违强迁工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华泾镇与徐汇区司法局及区公证处就强迁证据保全公证工作进行了协商。尽管本次证据保全公证难度大、风险高,但考虑到特奥会工程建设关系到本市乃至整个中国的形象,区公证处决定从大局出发,合理合法、按时保质地做好此项工作。
为此,该区公证处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反复研究了案情及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认为本案中待拆除建筑属违法建筑,且租赁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合约已到期,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于是决定以此为依据,抓紧办理拆违强迁证据保全公证。
7月25日上午,区公证处副主任徐达旦及沈立强、欧阳培基等10名公证员与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赶到现场。在民警清场之后,公证员随即进入现场,对存放物件进行了逐一清点并装箱。38度的高温和密集的工作强度考验着公证员的体力和毅力,有的公证员甚至出现了中暑症状,但仍坚持按公证程序一丝不苟地做好有关工作。连续奋战三个多小时后,公证员终于完成了全部工作,为特奥会停车场建设的顺利推进做出了贡献,他们服务大局、甘于吃苦的精神得到了一致好评。

公证:锁定“星巴克”被侵权证据

黄浦区第一公证处为原告赢得官司提供有力证据

在保全侵权证据公证方面,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公证处拥有一支比较专业的团队,他们有着与知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对一些著名品牌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全方位合作的丰富经验。近来备受瞩目的“星巴克”侵权案中的证据保全公证书就是由该公证处出具的。
美国星源公司、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诉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其南京路分公司一案始于2003年12月,该案中原被告双方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注册的“STARBUCKS”等6个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2、被告有无对上述商标的侵权行为和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赔偿数额。此外,双方还存在原告的权利主体资格和提交的证据是否违反民诉法证据规则等程序问题的争议。
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公证处受原告委托代理人的申请,对与原被告上述争论焦点相关的部分证据进行了保全公证:1、为了证明“STARBUCKS”等6个商标的公众知晓程度,该处根据原告的申请,对“STARBUCKS”品牌在美国《商业周刊》、《财富》等权威网站登载的“全球最佳品牌龙虎榜”、“美国最受推崇的公司”、Fortune 1000”(美国1000家最大公司)等排行榜中的名次作网页保全公证。2、为了证明被告对原告商标的侵权行为,根据原告的申请,该处对被告位于上海虹桥路和南京东路的经营场所的玻璃门、屏风、灯箱、店名片、立牌、收银条、价目表等物品使用“星巴克咖啡馆”、“星巴克特色咖啡Starbuck Coffee”等文字标识以及印有“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文字及三颗五角星的绿色圆形图形标识等事实进行了拍照、取样等保全公证。3、为了证明被告对原告有不正当竞争的“傍名牌”行为,使用相关标识使公众产生了混淆,根据原告申请,该处对原告在南京路步行街、虹桥路等地向不特定的路人进行问卷调查的全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4、为了证明赔偿依据,该处公证了原告在被告店内统计客流量的行为。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在“星巴克”案中,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公证处为申请人进行了涉及网页、现场取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涉及该案的多个方面。该处参与办理相关证据保全的公证员们发挥团队精神、协同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精力,甚至放弃休假,最终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申请人的高度肯定。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原告提交的经公证的证据“符合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形式真实性予以确认”。可见,原告在该案中取得的最后胜诉,与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公证处作的证据保全公证关系密切。

杨浦区公证处 注重培养青年

近年来,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大力实施青年公证人员培养工程,取得了显著实效。在今年年初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举办的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中,该处青年公证员忻凌娜以上海队队长身份获个人风采奖,并与队友紧密协作荣获团体二等奖。青年公证员张磊、蔡煜则分别担任了中国公证协会西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而这些成绩正是该处大力实施“青年公证人员培养工程”结出的硕果。
——“青年公证人员导师制”。凡是年龄在35岁以下、从事公证业务工作不足三年的青年公证人员与资深公证员一对一结成“对子”,每年年初,“导师”公证员要制定指导计划,并按计划对青年公证人员进行指导;“导师”公证员每年至少旁听青年公证员办案8次以上,并对“学生”公证人员的案卷进行指导、审查,将其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反馈给青年公证人员,供他们分析总结。“导师制”实施三年多来,已培养了8名青年公证人员。
——设立“青年公证人员创新能力培养基金”。这是杨浦区公证处建设高素质青年公证队伍的又一举措。每年该处拨款数万元用于资助青年公证人员进修、科研工作,对攻读专业学位的青年公证人员,实行学费全额报销。近三年,该处已培养两名青年公证员获得硕士学位,钻研业务、探讨理论、提高技能已在该处蔚然成风,青年公证员还积极参与中国公证协会、上海市公证协会等单位的课题调研活动,在《中国司法》、《中国公证》等刊物上发表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文章,参加了本市“公证办证指南”的起草工作。
——开展青年公证人员公证技能比赛。公证质量是公证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公证人员的办证质量,杨浦区公证处开展了青年公证人员公证技能比赛。通过查阅公证案卷,现场旁听接待当事人过程、模拟办证现场等形式开展比赛。在近年举办的多届青年公证人员技能比赛中,参赛选手在核实手段、要素式公证文书写作上积极创新,通过比赛、赛后点评及研讨,该处青年公证人员尽情施展才华,办证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从字体异样查出破绽

2006年4月6日下午,一名姓梁的女子来到长宁区公证处的接待室,向接待公证员史静提出要求办理她与外商文某某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公证申请。
出于执业的敏感性,史静当即对该女子提供的结婚证提出质疑,可鉴于当时其他的辅助材料很齐全,当事人不仅提供了结婚证原件,还有户口本原件,在户籍登记的婚姻状况一栏明确写清其配偶的姓名:文某某。该女子对公证员的询问也对答如流,结婚证上的民政局公章没有变造的痕迹,故史静就受理了此案,准备进一步对相关材料进行查核后再出证。细心的史静察觉到结婚证上两人的名字所用的字体有点异样,与平时看到的有些不同,虽然材料从形式上审查并没问题,但公证书代表着国家公信力,绝不能轻易对待这些小问题,万一出错了证,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为了保证真实性,史静特地开出介绍信派调查人员到区民政局和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结婚证系伪造。长宁区公证处随即向当事人作出了《拒绝办理公证的决定》,并将这件事上报市司法局,并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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