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审理中,保监会代理人先向法庭提交保监会《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会就交强险赔偿限额发布的新闻稿等两份证据。轮到孙勇发言时,他突然提出撤诉请求。法官当庭准许撤诉。
“我在证据方面,有了巨大的收获!”撤诉后,面对记者的不解,孙勇解释称,之前他之所以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的行政复议,就是想获得有关交强险的费率、赔偿限额的文件,但一直未能如愿,只好将其告上法院。
“那交强险有没有400亿元暴利呢?”“有没有,我说了不算,大家可以按照我说的方法去算。但现在最重要的是,保监会对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制定程序、公布程序,根本不符合国家立法要求,应该由国务院撤销。”昨天,手持两份“来之不易”的证据,孙勇慷慨陈词。
孙勇介绍称,依据有关规定,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应该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制定规章予以规定,并由保监会主席签署命令、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外公开发布。“依据他们法庭出具的答辩和证据,他们根本没有履行这个程序,仅仅由保监会对保险行业协会作了个批复,并发了个新闻稿就完事了,这样做根本无效。”
孙勇称,他将于近日持这两份证据向国务院提交行政复议,控告保监会“违反法定程序制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并请求国务院将其撤销。
■案件回放
律师孙勇称,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平均费率在1000元以上。而每起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按照公安部公布的2003年的数字来计算: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和死亡伤残赔偿金的总赔付为177亿元。
而与此相对应,全国机动车每年保费收入800亿。除去不超过200亿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总额,以及不会超过200亿元的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交强险一年至少有400亿元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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